苏州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4年4月29日报送)
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东金闯、施蓉承诺:自发行人本
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在限售期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不超过
上市时所持有的斯迪克股份的10%;如超过上述期限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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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在限售期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不超过
上市时所持有的斯迪克股份的10%;如超过上述期限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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