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1 证券简称:迈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进展暨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债务重组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债权人,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刚光伏”、“*ST 金刚”)之控股子公司欧昊新能源电力(甘肃)有限责任公司、苏州金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债务人”)作为债务人,本次应收账款债务重组总金额为 37,092.45 万元,预计造成公司债务重组损失 8,546.50 万元。
2、本次债务重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债务重组有利于加速现金流的回笼,降低应收款项风险。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债务重组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债务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务重组内容与方案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包含公司客户欧昊新能源电力(甘肃)有限责任公司、苏州金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
破产重整,其重整计划已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获得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方案依法进入执行阶段。因公司与债务人签署了多份设备采购合同/采购订单,其有部分款项尚未支付从而形成公司应收账款,公司已向金刚光伏之重整管理人申报普通债权 42,355.49 万元。
依据*ST 金刚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苏州金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欧昊新能源电力(甘肃)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统称“重整计划”):普通债权以“现金当期清偿+以股抵债”的方式清偿。(1)每家债权人 10 万元以下(含本数)的普通债权部分,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分两次以现金方式全额清偿。(2)每家债权人在 10 万元以上的普通债权部分,每 100 元普通债权可获得约 3.08 股金刚光伏资本公积金转增形成的上市公司股票。结合评估机构出具的《以股抵债事项评估咨询报告》,金刚光伏重整后每股股票价格的合理区间在 26.71 元至 38.95 元,本次重整按32.49 元/股的价格确定抵债价格。
公司已获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普通债权共 37,092.45 万元,剩余部分为不予确认的利息、未发货部分货款以及尚未到期的设备质保金等。根据上述重整计划,
公司预计可获得 20 万元现金及 11,410,421 股*ST 金刚的股票。
二、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欧昊新能源电力(甘肃)有限责任公司
1、注册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园(奥凯路向南 500米)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02MA73F4H2X3
3、注册资本:30000 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王泽春
5、成立日期:2021-05-24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技术进出口;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发电机及
发电机组销售;电池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发电技术服务;电机制造;电池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蓄电池租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机械设备租赁;发电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蓄电池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电机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池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池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租赁;电子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甘肃金刚羿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直接持股 100%,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100%。
9、关联关系:欧昊新能源电力(甘肃)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苏州金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采字路 168 号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561790858A
3、注册资本:2200 万美元
4、法定代表人:王泽春
5、成立日期:2010-10-20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7、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高档环保型装饰装修材料:高强度铯钾防火玻璃、防爆玻璃、高强度低辐射镀膜防火玻璃、安全玻璃,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设计及组件制造,工程安装咨询及售后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本公司自产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75%,凤凰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25%。
10、关联关系:苏州金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
(一)合同签署情况
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与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甘肃金
刚羿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刚羿德”)签署了两份《设备买卖合同》(以下统称“原合同”),根据上述合同约定,金刚羿德拟向公司采购双面微晶高效异质结电池生产线 8 条,产能为 600MW/条,共 4.8GW。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72)。
(二)合同变更情况
因金刚羿德项目规划调整,由其全资子公司欧昊新能源电力(甘肃)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欧昊电力”)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2022 年 11 月 14 日,
公司与金刚羿德及其全资子公司欧昊电力签署了两份《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权利义务转让协议”,与原合同统称“本合同”)。合同各方约定由金刚羿德将其在原合同项下未履行部分的权利及义务全部转让给欧昊电力,欧昊电力取代金刚羿德成为原合同的一方;欧昊电力完全了解原合同的内容,同意接受原合同下原来金刚羿德拥有的各种权利和利益,以及承担原合同下金刚羿德承担的各种义务和责任。如欧昊电力未履行原合同项下的付款、知识产权、保密
等义务,由金刚羿德承担连带责任。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于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三)本次合同进展情况
根据*ST 金刚披露的重整计划以及公司与欧昊电力签署的《关于 4.8GW 项目
合同的备忘录》,对本合同中公司已发货部分欠款进行债转股、公司未发货部分终止履约情况进行了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1、已发货部分欠款债转股情况
本合同中,公司已发货 3 条“双面微晶高效异质结电池生产线”(对应设备产能 1.8GW),欧昊电力有部分款项尚未支付从而形成应收账款,依据*ST 金刚披露的重整计划,本合同项下公司向金刚光伏之重整管理人申报的普通债权金额为 28,257.24 万元,已获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普通债权金额 23,414.74 万元,剩余部分为不予确认的利息、未发货部分货款以及尚未到期的设备质保金等。
依据*ST 金刚披露的重整计划:普通债权以“现金当期清偿+以股抵债”的方式清偿。(1)每家债权人 10 万元以下(含本数)的普通债权部分,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分两次以现金方式全额清偿。(2)每家债权人在 10 万元以上的普通债权部分,每 100 元普通债权可获得约 3.08 股金刚光伏资本公积金转增形成的上市公司股票。结合评估机构出具的《以股抵债事项评估咨询报告》,金刚光
伏重整后每股股票价格的合理区间在 26.71 元至 38.95 元,本次重整按 32.49
元/股的价格确定抵债价格。本合同项下公司预计可获得 7,203,675 股*ST 金刚的股票及 10 万元现金清偿。
2、未发货部分合同终止情况
本合同标的为 8 条异质结电池生产整线,共计 4.8GW。截至目前,公司已发
刷烧结测试设备未发货,另有 5 条生产整线(对应设备产能 3GW)未发货;现经双方确认,上述未发货的生产整线及设备取消执行,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次债务重组及合同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董事会审议前一日,公司尚未收到以股抵债的股票,公司预计可获得
20 万元现金及 11,410,421 股*ST 金刚的股票,依据前一日*ST 金刚股票收盘价
格 15.42 元/股测算,本次债务重组预计造成公司债务重组损失 8,546.50 万元,将相应减少公司本年度利润总额及本年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损失以股票过户时的价格计算并经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合同终止部分因公司未收到金刚光伏及其子公司欧昊电力关于该部分生产线的提货通知,也未收到其支付的预付款,因此公司未进行排产,不会给公司造成额外损失,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本次债务重组方案兼顾了回款保障与资源盘活,降低进一步坏账风险,同时也有利于加强与客户的合作。公司将以此次债务重组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客户信用管理与应收账款管控,提升风险应对能力。公司将持续关注*ST 金刚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确保各项偿债措施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