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勒新材: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00 证券简称:岱勒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8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
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
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4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1.60万股。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2月6日。本次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388,979,943股增加至390,995,94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
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25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05.008万股。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月8日。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390,995,943
股增加至396,046,02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3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鉴于上述事项已实施完成,公司股份总数由388,979,943股变更为396,046,02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88,979,943元变更为396,046,023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条款详见附件,单项条款若不涉及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变化、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股东大会”改“股东会”、“监事会”改“审计委员会”或仅删除“监事会”的调整等,未在附件表格中对照列示。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事宜,以及根据工商登记机关的文字表达要求修改《公司章程》条款。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司章程》的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登记备案的版本为准。
三、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制定、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制定及修订。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制度名称 制定/修订 是否需要提交股
东大会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 制定 否
理制度
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否
3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制定 否
4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制定 否
5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6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7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 修订 是
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修订 否
9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否
10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修订 否
1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12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13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14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15 融资管理办法 修订 是
16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修订 是
17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修订 是
18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修订 是
19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20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否
21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2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3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否
24 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5 公司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管理办法 修订 否
26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2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修订 否
28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修订 是
以上制度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其中部分制度尚
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改前后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
和债权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88,979,943 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96,046,023 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如董事
长辞任,则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新增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
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
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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