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7 证券简称:英科医疗 公告编号:2025-157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
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5 年 11 月 26 日
2、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7.00 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1.25 元/股
4、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2 名
5、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6月9日披露了《英科医疗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82)。
(三)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2025年6月17日,公司披露了《英科医疗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86)。
(五)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 年 10 月 15 日
(二)授予数量:37.00 万股
(三)授予价格:11.25 元/股
(四)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五)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本计划授予 占本计划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总 预留授予
(万股) 数的比例 日股本总
额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
1 陈琼 中国 董事、总经理 25.00 1.89% 0.04%
2 于海生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2.00 0.91% 0.02%
预留授予部分小计(2 人) 37.00 2.79% 0.0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
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上表股本总额以 2025 年 11 月 17 日总股本 654,793,743 股为基准。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
两位小数。
(六)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 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 过69个月。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 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或2026 年、2027年、2028年、2029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以两者孰晚为准)。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 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或2026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的首个交易日(以两者孰 25%
晚为准)至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首日起12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或2027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的首个交易日(以两者孰 25%
晚为准)至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首日起12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或2028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的首个交易日(以两者孰 25%
晚为准)至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首日起12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或202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的首个交易日(以两者孰 25%
晚为准)至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首日起12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七)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若公司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且激励对象对此负有责任的,或激励对象发生上
述第2条规定的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且回购价格不得高于授予价格。
3、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含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9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亿元)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Bm) (Bn)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6 年 112.60 90.08 16.80 13.44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7 年 122.80 98.24 18.80 15.04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8 年 132.80 106.24 22.80 18.24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2029 年 142.80 114.24 26.80 21.44
按照以上业绩考核目标,各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与相应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相挂钩,则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确定方法如下:
业绩考核目标 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对应系数
A≥Am X1=100%
对应考核年度公司实际达成的 Am>A≥An X1=A/Am*100%
营业收入(A)
A<An X1=0%
B≥Bm X2=100%
对应考核年度公司实际达成的 Bm>B≥Bn X2=B/Bm*100%
净利润(B)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