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易佰 公告编号:2025-098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总经理之配偶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
增持结果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之配偶罗春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长、总经理之配偶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胡范金先生之配偶罗春女士计划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00 元。
2、增持计划实施情况:2025 年 9 月 23 日至 2025 年 11 月 3 日,罗春女士累计
增持公司股份 1,859,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598%,增持金额合计20,007,494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2025 年 11 月 3 日,公司收到罗春女士提交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
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胡范金先生之配偶罗春女士。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持股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罗春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414,0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5646%。
3、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长、总经理之配偶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5)。自 2025 年 3 月 31 日至 2025 年 6 月 9 日,
罗春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79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445%,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20,000,372 元(不
含交易费用)。截至 2025 年 6 月 9 日,该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4、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罗春女士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罗春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强烈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同,同时为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稳定市场,增强投资者信心,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
2、本次增持股份的实施方式和金额:罗春女士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00 元(含已增持部分) 。
3、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5 年 9 月 23 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即 2025 年 9 月 23
日至 2026 年 3 月 22 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
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6、罗春女士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春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859,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598%,合计增持金额为 20,007,494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罗春女士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4,414,051 3.5646% 16,273,351 4.0245%
注:公司已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罗春女士将严格遵守在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承诺。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