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材质:《公司章程》修订比对表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款比对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341,891,639 元。前款所称人民币是指 1,348,124,139 元。前款所称人民币是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1,341,891,639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1,348,124,139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7 日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341,891,639 元。前款所称人民币是指 1,348,124,139 元。前款所称人民币是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1,341,891,639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1,348,124,139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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