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实施完毕的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3-9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实施
完毕的公告
公司董事秦开田、高级管理人员梅锦方、林建兴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23),公司董事秦开田、高级管理人员梅锦方、林建兴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 500,000 股、800,000股及 850,000 股。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秦开田、梅锦方及林建兴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秦开田、梅锦方及林建兴的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秦开田、梅锦方及林建兴股份减持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秦开田股份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股数占公司
(元/股) 总股本比例
2022-12-20 18.66 46,250 0.0007%
2022-12-21 19.23 160,000 0.0025%
秦开田 竞价交易 2022-12-27 19.81 90,000 0.0014%
2023-01-03 19.42 100,000 0.0015%
2023-01-13 20.32 100,000 0.0015%
合计 -- -- -- 496,250 0.0076%
(2)梅锦方股份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股数占公司
(元/股) 总股本比例
2022-12-28 19.33 90,000 0.0014%
2022-12-29 19.06 60,000 0.0009%
2022-12-30 19.58 169,675 0.0026%
梅锦方 竞价交易 2023-01-13 20.08 80,000 0.0012%
2023-01-16 21.18 187,206 0.0029%
2023-01-19 20.68 80,000 0.0012%
2023-01-20 20.65 107,730 0.0017%
合计 -- -- -- 774,611 0.0119%
(3)林建兴股份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股数占公司
(元/股) 总股本比例
2022-12-27 19.77 150,000 0.0023%
2022-12-30 19.36 336,000 0.0052%
林建兴 竞价交易
2023-01-13 20.33 164,000 0.0025%
2023-01-16 21.23 100,000 0.0015%
合计 -- -- -- 750,000 0.011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4,784,240 0.2267% 14,287,990 0.2191%
秦开田 其中:无限售 3,696,060 0.0567% 3,421,998 0.0525%
条件股份
有限售 11,088,180 0.1701% 10,865,992 0.1667%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2,139,420 0.0328% 1,364,809 0.0209%
梅锦方 其中:无限售 534,855 0.0082% 0 0.0000%
条件股份
有限售 1,604,565 0.0246% 1,364,809 0.0209%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1,950,780 0.0299% 1,200,780 0.0184%
林建兴 其中:无限售 487,695 0.0075% 102,195 0.0016%
条件股份
有限售 1,463,085 0.0224% 1,098,585 0.0168%
条件股份
注:1、上述减持的股份来源皆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股权激励股份。
2、以上表格涉及的比例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 4 位小数计算,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
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秦开田、梅锦方及林建兴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2、秦开田、梅锦方及林建兴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其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秦开田、梅锦方及林建兴预披露的减持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已经全部实施完毕。
4、秦开田、梅锦方及林建兴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秦开田、梅锦方及林建兴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30 日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