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5 证券简称:赛升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3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君元药业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子公司沈阳君元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君元药业”)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
借款期限延长至 2028 年 12 月 28 日,按年利率 3%结算利息。
2、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展期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君元药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君元药业提供总计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利息。
鉴于借款期限即将到期,基于对君元药业的认可及后续发展的信心,为进一步支持君元药业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拟对君元药业提供的不超过 3,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借款期限延长至 2028 年 12 月 28 日,额度范围内可
循环使用,按年利率 3%结算利息。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审议情况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沈阳君元药业有限公司
2、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MA0P430D6R
3、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麦子屯 603 号沈阳浑南生物医药产业园9 号楼
4、法定代表人:王雪峰
5、注册资本:1,312 万人民币
6、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成立日期:2015 年 11 月 02 日
8、营业期限:2015 年 11 月 02 日至 2065 年 11 月 01 日
9、经营范围:中西药制剂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900.00 68.60%
北京亦庄生物医药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00.00 22.87%
沈阳天邦药业有限公司 26.133 1.99%
王光 85.867 6.54%
合计 1,312.00 100%
1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5年1-9月
资产总额 9,944.01 12,110.06
负债总额 3,790.13 6,696.79
所有者权益 6,153.88 5,413.28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营业收入 255.20 224.10
净利润 -2,157.37 -740.61
注:上述数据中 2024 年为经审计数据,2025 年 9 月 30 日数据未经审计。
(二)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上一会计年度,公司向君元药业提供的财务资助本金未偿还余额为人民 币 3,000 万元。
(三)经查询,君元药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展期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对象:沈阳君元药业有限公司。
(二)借款用途:仅用于君元药业日常经营、业务发展,不得他用。
(三)借款期限:公司同意对君元药业在原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进行展期,
展期后,借款期限自 2022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8 年 12 月 28 日。
(四)借款利率:按年利率 3%结算利息。
四、财务资助展期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君元药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管理和资金管 理并实施风险控制。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君元药业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 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是公 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运作和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向子公司君元药业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实施有效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和风险可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向君元药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展期,是基于对君元药业的认可及后续发展的信心,为进一步支持君元药业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是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 1.49%;公司未向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借款,也无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