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6 证券简称:赛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109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期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微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芯科技”)与青岛初芯共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初芯科技”)、吕朋钊签署《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共同投资设立杭州初芯微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初芯微科技”或“合伙企业”)。其中,初芯科技作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GP)以货币认缴出资 8,800 万元,占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的 40.00%;微芯科技作为有限合伙人(LP)以货币认缴出资 6,600 万元,占合伙企业出资额的 30%;吕朋钊作为有限合伙人(LP)以货币认缴出资 6,600 万元,占合伙企业出资额的 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
2025 年 12 月 9 日,初芯微科技已在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
注册登记及其他相关手续,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的合伙企业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二、相关进展情况
近日,初芯微科技召开合伙人会议,确认了合伙企业的投资标的(即目标公司)及投资方案等。同期,为使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初芯科技高效推进合伙企业相关事项,结合初芯微科技实际运营需要,各合伙人签署了《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原协议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
补充协议签订后,修改后条款替代原协议条款,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全体合伙人确认并同意: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及其交易方案按照合伙人会议决议内容执行。在交易协议签署前,以及在交易协议签署后、交易具体实施过程中,目标公司的交易方案可能根据目标公司、目标公司股东及其他相关方的协商情况、适用法律及监管规定的要求、实际操作需要以及主管部门的要求最终确定或进一步调整,则全体合伙人应尽力配合。
2、为执行合伙事务,普通合伙人有权:
(1)为实现合伙目的,协助有限合伙人进行入伙、退伙、财产份额的转让与变更等;
(2)按《合伙企业法》规定接受有限合伙人对其执行合伙事务情况的监督;
(3)执行事务合伙人享有独立决策和执行权,并且不受任何其他方(包括任何有限合伙人)的影响或指示。
3、为合伙企业之目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企业的运营、对外投资等进行管理。
4、合伙人会议享有下列职权: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决定合伙企业合伙目的(指投资目标公司)之外的对外投资。
5、以上第 4 条合伙人会议审议事项,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方为有效。
6、各合伙人同意,为合伙企业目的,合理配合并购贷事宜。
7、合伙协议与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8、补充合伙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若合伙企业未能于补充协议所约定时间前达成所约定事宜,则补充协议失去效力,合伙人同意将按原协议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补充协议及合伙企业对外投资进展情况是在各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为顺利推进投资事项而进行的,符合公司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