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2 证券简称:润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结果及业绩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5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关于履行业绩承诺暨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结果及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2020 年,公司实施向京津冀润泽(廊坊)数字信息有限公司(简称“京津冀润泽”)、北京天星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天星汇”)、润惠(廊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润惠合伙”)和共青城润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润湘投资”)等 14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润泽发展”或“目标公司”)100%股权并将除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 CO.M.A.N. Costruzioni Meccaniche Artigianali Noceto S.r.l. 100%
股权以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京津冀润泽持有的润泽发展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暨募集配套资金(“2020 年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与交易对方中的京津冀润泽、北京天星汇、润惠合伙、润湘投资(合称“补偿义务人”)
签署了《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与京津冀润泽(廊坊)数字信息有限公司、北京天星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润惠(廊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润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简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补偿义务人承诺目标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与 2024 年度累积实现的合计扣非净利润不低
于 559,922.27 万元。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5]230Z1162 号),润泽发展 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7,202.66
万元,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与 2024 年度合计扣非净利润为 523,883.71
万元,补偿义务人承诺润泽发展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与 2024 年度
累积实现的合计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559,922.27 万元,完成率为 93.56%,补偿义务人对润泽发展 2024 年度的业绩承诺未完成。
鉴于润泽发展未实现 2024 年度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需对公司进行业绩承诺补偿。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及《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以人民币 1.00 元的总价回购补偿义务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 87,138,076 股,并予以注销(“本次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总股本将减少至 1,634,343,573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至 1,634,343,573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本次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公司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本次注册资本减少事宜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相关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权(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
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楼庄路 9 号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2、申报时间:2025 年 5 月 21 日起 45 日内(9:00-12:00,14:00-17:30)
3、联系人:池国进
4、申报邮箱:ir@rangeidc.com
5、联系电话:0316-6081283
6、传真号码:0316-6081283
7、邮政编码:065001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本公告公布的邮箱收到相应文件的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