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大股份:关于购进关联方设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6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进关联方设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2年6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进关联
方设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关联法人山东同大机械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大机械”乙方)的部分设备资产,购买同大机械的设备
是同大机械自制产品,资产技术性能良好,符合公司设备购置目的。
本次拟购入的同大机械设备资产为揉软机,是同大机械根据公司要求专门制
造的专用设备,定价按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确定,公司与同大机械约定本次资产
采购价格为1,720,000.00元。有关资产转让具体事宜通过本公司与同大机械签署
的《设备购买协议》予以约定。
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表决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孙俊成、
范德强、徐延明、王乐智、于洪亮、郑永贵6位董事均回避表决,其余3名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符合本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作
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关联交易
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本次收购资产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不存在向关联方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不须通过本公司股东大会
的批准。
2012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司与同大机械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同大机械属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的除本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第(二)项之规定,同大纺印、同大机械属本公司关联法人,公司购买同大机械
设备的交易行为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同大机械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2年3月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主要经营地:昌邑市同大工业园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纺织机械及相关机械配件;货物进出口。
法定代表人:孙俊成
税务登记证号码:370786165820445
主要业务近三年发展状况:最近三年业务发展比较稳定。截至2011年12月31
日,同大机械经审计营业收入39,773,388.18元,净利润778,823.72元,截止2012
年5月31日的总资产为163,277,829.21元,净资产为10,146,016.81元,最近一期
末数据未经审计。
三、采购设备具体情况 单位:元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成本价格 加合理利润后购买价格
揉软机 台 4 1,464,000.00 1,720,000.00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定价为准,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及数量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计
揉软机 台 4 430,000.00 1,720,000.00
(二)协议价格
设备总价确定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贰万元。
定价依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定价方式。
总价中包括设备金额、包装、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相关材料费、调试费、
软件费、检验费及培训所需费用及税金。
本协议总金额不得做任何变更与调整。
(三)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经甲方有效内部决策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设备安装、调试运转正常,乙方为甲方培训结束,甲方无疑问后,
甲方向乙方支付协议总价100%货款。
(五)交货、包装与验收
1.交货地点:按甲方指定的地点。
2.交货时间:协议生效后10日内。
3.乙方将货物一次运至交货地点,并于到货前24小时将到货名称、型号、数量、
外形尺寸、单重及注意事项等,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设备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
当造成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
5.设备由乙方负责送到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运输、卸车。
6.设备到达现场,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由甲方验货。乙
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并签字确认。若发现
货物与装箱单不符,乙方负责补齐或收回。如乙方不能按时到达,甲方有权开箱
检验,并对缺件,损坏做出记录,乙方应认可并负责解决。
7.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及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行。最终验收在此之后进行。如
设备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应退货,退还甲方所有金额。
8.乙方应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
(六)产品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材料及零部件均为全
新未用过的,且符合本协议附件中规定。以确保产品质量。设备须经技术检验,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才能出厂。
2.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培训操作及维修人员。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维
修保养。
3.设备投入正常运行后,乙方应定期回访使用方。
4.乙方应在附件中明确售后服务内容、响应时间、范围、方式、收费标准等,
并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七)责任与义务
1.在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进关联方设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2年6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进关联
方设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关联法人山东同大机械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大机械”乙方)的部分设备资产,购买同大机械的设备
是同大机械自制产品,资产技术性能良好,符合公司设备购置目的。
本次拟购入的同大机械设备资产为揉软机,是同大机械根据公司要求专门制
造的专用设备,定价按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确定,公司与同大机械约定本次资产
采购价格为1,720,000.00元。有关资产转让具体事宜通过本公司与同大机械签署
的《设备购买协议》予以约定。
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表决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孙俊成、
范德强、徐延明、王乐智、于洪亮、郑永贵6位董事均回避表决,其余3名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符合本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作
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关联交易
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本次收购资产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不存在向关联方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不须通过本公司股东大会
的批准。
2012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司与同大机械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同大机械属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的除本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第(二)项之规定,同大纺印、同大机械属本公司关联法人,公司购买同大机械
设备的交易行为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同大机械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2年3月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主要经营地:昌邑市同大工业园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纺织机械及相关机械配件;货物进出口。
法定代表人:孙俊成
税务登记证号码:370786165820445
主要业务近三年发展状况:最近三年业务发展比较稳定。截至2011年12月31
日,同大机械经审计营业收入39,773,388.18元,净利润778,823.72元,截止2012
年5月31日的总资产为163,277,829.21元,净资产为10,146,016.81元,最近一期
末数据未经审计。
三、采购设备具体情况 单位:元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成本价格 加合理利润后购买价格
揉软机 台 4 1,464,000.00 1,720,000.00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定价为准,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及数量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计
揉软机 台 4 430,000.00 1,720,000.00
(二)协议价格
设备总价确定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贰万元。
定价依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定价方式。
总价中包括设备金额、包装、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相关材料费、调试费、
软件费、检验费及培训所需费用及税金。
本协议总金额不得做任何变更与调整。
(三)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经甲方有效内部决策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设备安装、调试运转正常,乙方为甲方培训结束,甲方无疑问后,
甲方向乙方支付协议总价100%货款。
(五)交货、包装与验收
1.交货地点:按甲方指定的地点。
2.交货时间:协议生效后10日内。
3.乙方将货物一次运至交货地点,并于到货前24小时将到货名称、型号、数量、
外形尺寸、单重及注意事项等,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设备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
当造成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
5.设备由乙方负责送到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运输、卸车。
6.设备到达现场,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由甲方验货。乙
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并签字确认。若发现
货物与装箱单不符,乙方负责补齐或收回。如乙方不能按时到达,甲方有权开箱
检验,并对缺件,损坏做出记录,乙方应认可并负责解决。
7.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及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行。最终验收在此之后进行。如
设备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应退货,退还甲方所有金额。
8.乙方应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
(六)产品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材料及零部件均为全
新未用过的,且符合本协议附件中规定。以确保产品质量。设备须经技术检验,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才能出厂。
2.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培训操作及维修人员。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维
修保养。
3.设备投入正常运行后,乙方应定期回访使用方。
4.乙方应在附件中明确售后服务内容、响应时间、范围、方式、收费标准等,
并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七)责任与义务
1.在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