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科技:关于出售全资孙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全资孙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基于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及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布局和资源配置,推动公司健康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精密”)拟转让其持有的深圳市加特智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特智研”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加特智研的股权,加特智研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精密拟将其持有的加特智研 100%股权转让给星球兽(深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球兽”)。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根据北京中评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事宜涉及的深圳市加特智研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评正信评
报字[2026]044 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评估加特智研总资产评估值为 9,302.33 万元,总负债的评估值为 11.00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9,291.33 万元(大写:人民币玖仟贰佰玖拾壹万叁仟叁佰元整)。
根据上述评估结果,双方协商同意,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确定为 11,5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表决情况
2026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出售全资孙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他授权人士具体实施本次交易,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止。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星球兽(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K7BWEW8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黄槐道 3 号深福保科技工业园 A、B 栋 B
栋 701-3
法定代表人:屠秦豪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6 年 3 月 12 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贸易代理;餐饮管理;品牌管理;酒店管理;智能农业管理;薪酬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远程健康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文化场馆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股权结构:屠秦豪持有星球兽 100%股权。
经查询,星球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星球兽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
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名称、类别及权属状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加特智研 100%股权。该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加特智研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8U5K0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坪山大道 2007 号创新广场 A2201
法定代表人:罗仙文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 年 8 月 7 日
经营范围:从事信息技术、软件研发设计、电子产品开发、生产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无线电产品及外部设备、多媒体产品的系统集成及无线数据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维修仪器仪表、维修办公设备;销售通讯设备、计算机周边配件线材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卡、食用农产品。(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模具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深圳精密持有加特智研 100%股权。
3、标的公司历史沿革、股东及持股比例
(1)历史沿革
深圳市加特智研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7 日登记,设立时公司类型为一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自然人陈喜发,认缴出资额 100 万元。
(2)历次股权变更情况
2024 年 3 月 14 日,自然人陈喜发与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
让合同,转让其持有加特智研 100%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加特智研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 出资方式
(万元)
1 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 100% 100.00 货币
限公司
合计 100% 100.00
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4、标的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302.33 19,714.83 4.25
负债总额 11.00 961.74 2.08
净资产 9,291.33 18,753.09 2.17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总收入 0.00 3.73 24.64
利润总额 -9,461.76 -77.89 12.40
净利润 -9,461.76 -77.89 -43.25
注:1、上述 2023 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 年度、2024 年度财务数据业经中喜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报告文号为“中喜财审 2026S00043 号”《审计报告》;
2、本公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二)交易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原由标的公司承担的债权债务在股权交割日后仍由标的公司享有和承担。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北京中评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加特智研总资产评估值为 9,302.33 万元,
无评估增减变动;总负债的评估值为 11.00 万元,无评估增减变动;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9,291.33 万元,无评估增减变动。(大写:人民币玖仟贰佰玖拾壹万叁仟叁
佰元整)。
(四)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标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不存在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的情况,标的公司亦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标的公司不存在经营性往来情况,亦不存在交易完成后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的评估
值为 9,291.33 万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双方协商同意,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确定为 11,500.00 万元。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且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1、转让方(甲方):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2、受让方(乙方):星球兽(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3、担保方(丙方):深圳伊金诺通讯电子有限公司
4、担保方(丁方):潘后成
5、担保方(戊方):柯秀萍
6、目标公司:深圳市加特智研科技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标的股权及股权转让价款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股权为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 100%股权(对应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 100 万元,已实缴)。
根据北京中评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事宜涉及的深圳市加特智研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
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目标公司 100%股
权所对应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9,291.33 万元 (大写:人民币玖仟贰佰玖拾壹万叁仟叁佰元整);
甲乙双方进一步同意并确认,在《评估报告》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协
议项下的标的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15,000,000 元 (大写: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款”)。
2、股权转让价款的安排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如下约定顺序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1)于目标公司的标的股权完成工商变更后的 5 日内,乙方将第一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85,000,000 元(大写:捌仟伍佰万元整)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前,乙方将剩余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30,000,000 元(大
写:叁仟万元整)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加盖各自公章之日且甲方的母公司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交易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柒份,各方均各持有壹份,其余留目标公司留底及办理商事变更登记备案使用;
本协议中使用的标题仅用作对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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