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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玑科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02


      证券号码:300245    证券简称:天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4,5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9,000万元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不超过10元/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不高于1,2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8%。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2022年5月6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407,52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6822%,最高成交价为7.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95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64,179,874.5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6月8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34,940,000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8,735,000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