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智能: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22 证券简称:科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2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778,281,234 股为
基数,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0.40 元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31,131,249.36 元。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2026 年 3 月 16 日,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0,772,681.79 元,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212,199,903.25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 33,244,430.45 元和资
本公积 2,559,720,752.27 元,两项合计 2,592,965,182.72 元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并按照 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1,219,990.33 元后,加上母公司年初未
分配利润-2,592,965,182.72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90,979,912.92 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288,536,285.33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母公司截至 2025 年度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190,979,912.92元,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 2025 年度分配预案:公司以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778,281,234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0.40 元现金(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31,131,249.36 元(若公司总股本在利润分配实施前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时按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总股本计算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2025 年) 上年度(2024 年) 上上年度(2023 年)
现金分红总额(元) 31,131,249.36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23,997,562.0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80,772,681.79 70,035,264.10 -127,829,925.92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83,709,001.04 194,073,023.62 259,731,912.67
营业收入(元) 3,062,570,118.43 2,738,522,971.50 3,101,933,965.9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88,536,285.33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90,979,912.92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1,131,249.36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3,997,562.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7,659,339.99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55,128,811.36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元) 637,513,937.3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7.16%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是 ?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2024 年度公司以自有资金 23,997,562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的 1,961,000 股公司股份已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完成注销。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3,113.12 万元及回购注销金额 2,399.76 万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