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盟新材: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00 证券简称:高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4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形式发
出。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上午 9:30 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董事熊海涛女士授权委托董事宁红涛先生出席。会议由董事长王子平先生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 年度工作的开展情况,形成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
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董事会审议了总经理陈登雨先生递交的《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5 年度公司经营层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与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较好地完成了 2025 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任
务。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独立董事罗
运军、李可、何平林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阅了离任独立董事徐坚先生及现任独立董事罗运军先生、李可女士、何平林先生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中的“第八节 财务报告”。《2025 年年
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阅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等资料,认为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1,945.5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3,861.21
万元,增幅为 11.74%;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398.01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3,138.04 万元,降幅为 23.18%。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3,980,050.96 元。 2025 年度公司的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7,908,179.23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7,790,817.9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79,418,423.63 元,
减去本年支付的普通股股利 62,465,088.9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
司 可 供 分 配的 利润 为 87,070,696.04 元, 合并 报表 可供 分配的 利 润为
200,921,638.03 元。
公司拟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已发行总股本 430,973,206 股减去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 14,539,280 股后的总股本 416,433,9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62,465,088.9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预案之日起,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保持每 10 股利润分配的额度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总额。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分析,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一直为我公司的年审机构,在承担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过程中,双方保持了顺畅的沟通和合作。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3月20日会议讨论,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关于 2026 年度的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7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保障战略目标落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综合授信,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委托债权、保函业务、信用证业务、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最终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在授信有效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可以结合实际资金需求及融资成本、财务风险等因素,在总额度范围内对公司及各子公司授信额度、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进行调剂。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融资业务发生额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在不超过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前提下,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授信额度分配、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分配、授信有效期、业务品种等事宜进行审议,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 5 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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