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尔利: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解锁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0 证券简称:维尔利 公告编号:2014-020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解锁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拟解锁股票的议
案》和《关于调整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13年实
现业绩未达到股权激励解锁条件,董事会决定按照调整后的价格回购注销已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目前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根据《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调整的议案》,公司目前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
内容如下(具体内容请参见《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
1、激励方式:本次实施股权激励的方式为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将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作为激励对
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来源,自授予日起不低于一年的时间为限制性股票的禁售期。
3、激励对象: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经公司董事会认定
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业务、技术和管理岗位的骨干人员。
4、限制性股票数量和价格: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149.5万股限制性股票,
其中首次授予143.5万股,预留6万股,本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每股18.82元。鉴于公司已于2012年4月13日实施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方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原授予价格由每股18.82元调整
为10.29元,原授予数量由149.5万股调整为269.10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激励对象共48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8.30万股,预留10.8万股,首次授
予价格为每股10.29元。
5、解锁期及相关限售规定
(1)解锁期
禁售期满次日起的36个月为解锁期。在首批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内,若
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解锁,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
24个月后、36个月后分别可申请解锁额度上限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40%、
30%、30%,各批实际解锁数量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每次解锁时,公司必须满足如下业绩条
件:
A:本计划禁售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B:以2011年为基准年。首次解锁业绩条件为公司2012年营业收入较2011年
增长率不低于3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第二次解锁业绩条件(预留限制
性股票第一次解锁业绩条件)为公司2013年营业收入较2011年增长率不低于60%,
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5%;第三次解锁业绩条件(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业
绩条件)为公司2014年营业收入较2011年增长率不低于100%,净资产收益率不
低于8%。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2012年2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维尔利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同意授予激励
对象149.5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143.5万股,预留6万股。
2012年4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调整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规定的原授予价格由每股18.82元调整为10.29元,原授予数量由149.5万
股调整为269.10万股。在公司董事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过程中,翟丽佳、王
宏宇、史文瑶、卓瑞锋4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58.3万股减少至254.7万股;其中参
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4人,授予股份数量为243.9万股,预留10.8万股。
2012年5月17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完成。
2012年10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
原激励对象李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5.4万股股份全部进行回购注
销。
201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激励对象授予股权激
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
2013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公司首期股权激励对象
所持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根据2012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事宜。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
锁数量为95.4万股。
201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调整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首次授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调整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根
据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原授予价格由每股12.91元调整为7.95元,原授予数量由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解锁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拟解锁股票的议
案》和《关于调整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13年实
现业绩未达到股权激励解锁条件,董事会决定按照调整后的价格回购注销已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目前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根据《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调整的议案》,公司目前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
内容如下(具体内容请参见《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
1、激励方式:本次实施股权激励的方式为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将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作为激励对
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来源,自授予日起不低于一年的时间为限制性股票的禁售期。
3、激励对象: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经公司董事会认定
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业务、技术和管理岗位的骨干人员。
4、限制性股票数量和价格: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149.5万股限制性股票,
其中首次授予143.5万股,预留6万股,本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每股18.82元。鉴于公司已于2012年4月13日实施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方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原授予价格由每股18.82元调整
为10.29元,原授予数量由149.5万股调整为269.10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激励对象共48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8.30万股,预留10.8万股,首次授
予价格为每股10.29元。
5、解锁期及相关限售规定
(1)解锁期
禁售期满次日起的36个月为解锁期。在首批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内,若
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解锁,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
24个月后、36个月后分别可申请解锁额度上限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40%、
30%、30%,各批实际解锁数量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每次解锁时,公司必须满足如下业绩条
件:
A:本计划禁售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B:以2011年为基准年。首次解锁业绩条件为公司2012年营业收入较2011年
增长率不低于3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第二次解锁业绩条件(预留限制
性股票第一次解锁业绩条件)为公司2013年营业收入较2011年增长率不低于60%,
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5%;第三次解锁业绩条件(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业
绩条件)为公司2014年营业收入较2011年增长率不低于100%,净资产收益率不
低于8%。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2012年2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维尔利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同意授予激励
对象149.5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143.5万股,预留6万股。
2012年4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调整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规定的原授予价格由每股18.82元调整为10.29元,原授予数量由149.5万
股调整为269.10万股。在公司董事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过程中,翟丽佳、王
宏宇、史文瑶、卓瑞锋4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58.3万股减少至254.7万股;其中参
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4人,授予股份数量为243.9万股,预留10.8万股。
2012年5月17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完成。
2012年10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
原激励对象李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5.4万股股份全部进行回购注
销。
201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激励对象授予股权激
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
2013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公司首期股权激励对象
所持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根据2012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事宜。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
锁数量为95.4万股。
201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调整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首次授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调整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根
据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原授予价格由每股12.91元调整为7.95元,原授予数量由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