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腾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国腾电子集团及实际控制人何燕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问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次发行前公司其他股
东对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都做了自愿锁定的承诺,相关承诺请参阅本招股意
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
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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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控股股东国腾电子集团及实际控制人何燕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问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次发行前公司其他股
东对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都做了自愿锁定的承诺,相关承诺请参阅本招股意
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
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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