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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兴: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6-05-20

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16-045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6,080股,由此本公司总股本将从1,074,764,571股减至1,074,718,491股,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12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及公司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方案,公司修订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2013年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修订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进行核实。
    3、201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日程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调整前为158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64.2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7,784万股的3.73%;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为145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22.8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7,784万股的3.50%。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3年4月24日,同意授予145名激励对象622.80万股限制性股票。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进行核实。
    5、2013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前为145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22.8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7,784万股的3.50%;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为143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18.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7,784万股的3.48%。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进行核实。
    6、2013年6月19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登记工作全部完成。
    7、2014年4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黄京春、邓新发、雷显宇和郭光林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对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核实。
    8、201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同意按照《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9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0.72万股,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9.24%,占公司总股本的0.98%。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9、2014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73,800股,由此本公司总股本将从183,864,000股减至183,490,200股。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对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10、2015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同意由董事会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次解锁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9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3.52万股,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6.65%,占公司总股本的0.8976%。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11、201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6,080股,由此本公司总股本将从1,074,764,571股减至1,074,718,491股;同意由董事会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次解锁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8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38.656万股,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5.34%,占公司总股本的0.78%。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关于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同时,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二、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原因
    根据《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王胜于2013年4月24日获授公司限制性股票30,000股,并按时足额缴纳认购款项。授予股份已于2013年6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截至目前,激励对象王胜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30,000股尚有40%未解锁,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锁的数量为12,000股。
    激励对象王胜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十章本计划的变更和终止”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自辞职之日起尚未解锁的标的股票由公司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进行回购并注销,以及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规定,公司拟对王胜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数量及价格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二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中关于回购数量的规定,若在授予日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013年4月24日本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共完成三次权益分派事项,分别是:2014年7月1日,公司实施了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4,0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元人民币现金;2015年5月7日,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83,490,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3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2015年10月23日,公司实施了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93,584,3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派0.23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
以上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激励对象王胜现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调整如下:
    (1)回购数量
    激励对象王胜于2013年4月24日获授公司限制性股票30,000股,目前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000股。上述三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46,080股,实际回购数量为46,080股。计算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12,000×(1+0.6)×(1+0.2+1.2)=46,080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标的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标的股票数量。
    (2)回购价格
    公司于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