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智联:关于重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构成管理层收购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78 证券简称:思创智联 公告编号:2026-010
思创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构成管理层收购
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思创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路楠先生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魏乃绪先生控制的企业苍南芯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苍南芯盛”)于 2025 年 11 月 15 日签署了《股份转
让协议》,约定路楠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所直接持有的本公司共计62,739,500 股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61%)转让给苍南芯盛(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同日,公司股东苍南县思加物联智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思加物联”)与苍南芯盛及其实际控制人魏乃绪先生共同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思加物联不可撤销地将持有的本公司63,890,185 股(占总股本 5.72%)股份以及上述股份因配股、送股、转增股本等而增加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召集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等相关权利委托给苍南芯盛行使(以下简称“本次表决权委托”)。本次表决权委托的期限为 36个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表决权委托相关事项之日起生效。
苍南芯盛与苍南芯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苍南芯创”)同为魏乃绪先生控制的企业,苍南芯创持有本公司股份 20,732,440 股,对应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85%。本次股份转让手续办理完成及表决权委托事项生效后,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思加物联与魏乃绪先生、苍南芯创和苍南芯盛共同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苍南芯盛将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2,739,500 股,魏乃绪先生通过苍南芯盛及苍南芯创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83,471,940 股,对应占公司总股本的 7.47%;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147,362,125 股,对应占公司总股本的 13.18%。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拟通过对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构成管理层收购。因此,待前述事项全部完成后,苍南芯盛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的控制权将从无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魏乃绪先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的《关于重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构成管理层收购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1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路楠、杭州博泰)、《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苍南芯盛、苍南芯创、思加物联)及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2026 年 1 月 16 日、2026 年 2 月 13 日、2026
年 3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重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构成管理层收购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24、2026-003、2026-006、2026-008),对权益变动进展情况进行了说明。
2026 年 3 月 19 日,公司收到受让方苍南芯盛的《告知函》,苍南芯盛的有
限合伙人苍南县工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苍南芯盛 33.33%的份额全部转让给苍南芯创,本次变更只涉及苍南芯盛的上层股权结构调整,不改变前述管理层收购的相关安排,魏乃绪作为苍南芯盛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保持不变,上市公
司控制权变更的最终结果不受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3 月 19 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关于重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构成管理层收购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苍南芯盛、苍南芯创、思加物联)》《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创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收购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二、本次股份转让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获悉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已对本次股份转让双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完备性核对,并出具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深证协〔2026〕第 55 号),深交所对本次股份转让事项
予以确认。确认书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转让双方需按照确认书载明的转受让股份数量一次性办理过户登记。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深证协〔2026〕第55 号)。
特此公告。
思创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6 日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