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金股首页 公告掘金列表 易成新能:关于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之股份发行结果暨登记完成的公告

易成新能:关于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之股份发行结果暨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8


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20-146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

        之股份发行结果暨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57,077,525 股

    发行价格:4.59 元/股

    2、上市时间

    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限售期自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开始计算,首山化工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57,077,525股股份,自股份登记完成之日三十六个月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首山化工通过本次交易所获得的对价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3、资产过户情况

    2020 年 12 月 11 日,平煤隆基已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办理完了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首山化工将其所持的平煤隆基 30.00%股权全部过户登记至易成新能名下。本次变更完成后,易成新能合计持有平煤隆基 80.20%股权。

    一、本次发行概况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成新能”、“上市公司”、“公司”)拟向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山化工”、“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其持有的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隆基”、“标的公司”)30.00%股权,同时,易成新能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发行数量及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平煤隆基的股权比例由 50.20%增加到 80.20%。

    (一)本次交易履行的程序

    1、易成新能的决策过程

    2019 年 11 月 6 日,易成新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3 月 29 日,易成新能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河南易
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5 月 12 日,易成新能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河南易
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6 月 21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
交易方案重大调整及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同日上市公司与首山化工根据调整后的方案重新签署了《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协议》、《业绩补偿协议》。

    2020 年 7 月 8 日,易成新能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将在履行相应的
决策程序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 6 月 12 日发布的《关于创业板试点注册制
相关审核工作衔接安排的通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申请文件。


    2020 年 9 月 20 日,易成新能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签署<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方的内部决策

    平煤隆基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易成新能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首山化工所持平煤隆基的 30.00%股权。

    本次交易经过首山化工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3、河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备案情况

    2020 年 3 月 13 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已完成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
的备案。

    2020 年 3 月 27 日,河南省国资委出具关于易成新能与平煤隆基实施资产重组的
预审核意见,原则同意本次重组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省政府国资委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所持三家上市公司合理持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国资产权[2020]13 号)及《国有股东对所控股上市公司合理持股比例备案表》中关于合理持股比例的规定,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对上市公司的合理持股比例为 38.50%,如未导致对上市公司持股比例低于合理持股比例,属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负责管理的事项。

    2020 年 4 月 29 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出具了《关于同意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首山化工持有的平煤隆基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批复》,同意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方案。

    4、深交所审核同意

    2020 年 9 月 17 日,深交所下发《关于易成新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可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0〕030010 号),审核同意易成新能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申请。

    5、中国证监会的注册程序


    2020 年 11 月 27 日,易成新能收到证监会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同
意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85 号)。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 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2、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为首山化工,发行对象以其持有的标的公司部分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按照《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六十个交易日或者一百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和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如下表:

          交易均价类型              交易均价(元/股)  不低于交易均价*80%(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                    4.772                      3.818

  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均价                    5.803                      4.642

  定价基准日前 120个交易日均价                  5.724                      4.579

    上述所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4.59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4、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发行数量将按照下述公式确定:

    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对价金额÷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具体如下表:

          交易对方                股份对价(万元)      直接发行股份数量(股)

          首山化工                              26,198.58                57,077,525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发行股数也随之进行调整。

    5、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首山化工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因业绩补偿而发生的股份回购行为)。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新增股份,亦遵守相应限售期的约定。若交易对方基于本次认购所取得股份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上述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前述限售期满之后交易对方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转让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1、标的资产交割及过户情况

    2020 年 12 月 11 日,平煤隆基已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办理完了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首山化工将其所持的平煤隆基 30.00%股权全部过户登记至易成新能名下。本次变更完成后,易成新能合计持有平煤隆基 80.20%股权。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验资情况

    2020 年 12 月 16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大
华验字【2020】第 000819 号)。截至 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已收到首山化工投入
的平煤隆基 30%股权。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24,061,798.00 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2,024,061,798.00 元;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81,139,323.00 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2,081,139,323.00 元。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登记及上市情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该股近期公告(124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