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20-144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之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结果暨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就本次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事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相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公司
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一、本次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概览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成新能”、“上市公司”、“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购买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山化工”、“交易对方”)持有的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隆基”、“标的公司”)30.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易成新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向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完成了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本次定向可转债发行”)的发行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定向可转债中文简称 易成定转
定向可转债代码 124018
票面金额 100 元/张
证券数量 654,964 张
发行规模 6,549.65 万元
定向可转债利率 0.1%/年
定向可转债计息开始日 2020 年 12 月 16 日
定向可转债计息停止日 2026 年 12 月 15 日,如交易对方根据约定行使股转权,停止计息
日为股份登记完成日。
定向可转债付息日 2026 年 12 月 16 日,如交易对方根据约定行使股转权,付息日为
股份登记完成后次一交易日。
定向可转债付息方式 债券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不计复利。
初始转股价 4.59 元/股
定向可转债登记完成日 2020 年 12 月 23 日
定向可转债存续起止日 6 年;即 2020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2 月 15 日
定向可转债转股起止日 2021 年 6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2 月 15 日
定向可转债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定向可转债限售数量 654,964 张,如交易对方根据约定行使股转权,则转股数量亦限售。
交易对方首山化工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即 2020 年 12 月 16 日)
起 36 个月内(即 2020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5 日)将不
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
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
锁定期安排 括但不限于因业绩补偿而发生的股份回购行为)。本次交易完成
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转股价
格,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转股价格的,其持有
公司可转换债券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交易对方取得的
前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转股的,其通过转股取得的普通股亦遵
守相应限售期约定。
二、本次重组交易概述
(一)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
1、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债券方式购买首山化工持有的平煤隆基 30.00%股权。
2、交易作价
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值。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以 2019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平煤隆基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88,160.76 万元,
评估增值额 1,815.99 万元,增值率 2.10%。
2018 年 4 月,平煤隆基通过股东会决议,决定由股东同比例现金增资 30,000 万
元。2018 年 5 月 15 日,平煤隆基完成本次增资工商变更手续,注册资本变更为 90,000
万元。2019 年 9 月-10 月,股东先后对标的公司实缴出资,其中首山化工于 2019 年 9
月完成 9,000 万元实缴出资,2019 年 10 月上市公司易成新能及隆基乐叶也按比例完
成实缴出资共 21,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各方持股比例不变。
基于上述评估结果及考虑到评估基准日前后,标的公司股东实缴出资情况,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上市公司收购平煤隆基 30%股权的交易价格确定为人民币32,748.23 万元。
3、支付方式
标的公司 30.00%股权的交易价格确定为 32,748.23 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
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为 26,198.58 万元,占交易价格的 80%;以发行可转换债券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为 6,549.65 万元,占交易价格的 20%,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单位:万元
持有标的公 股份支付 可转债支付
交易对方 司股权比例 交易对价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首山化工 30.00% 32,748.23 26,198.58 80.00% 6,549.65 20.00%
(二)实施情况
1、标的资产交割及过户情况
2020 年 12 月 11 日,平煤隆基已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办理完了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首山化工将其所持的平煤隆基 30.00%股权全部过户登记至易成新能名下。本次变更完成后,易成新能合计持有平煤隆基 80.20%股权。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可转债的登记情况
2020 年 12 月 23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证券初始
登记确认书》,公司向本次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 654,964 张可转换债券的证券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三、本次定向可转债发行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交易履行的程序
1、上市公司的决策与授权
2019 年 11 月 6 日,易成新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3 月 29 日,易成新能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河南易
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5 月 12 日,易成新能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河南易
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6 月 21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
交易方案重大调整及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同日上市公司与首山化工根据调整后的方案重新签署了《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协议》、《业绩补偿协议》。
2020 年 7 月 8 日,易成新能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将在履行相应的
决策程序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 6 月 12 日发布的《关于创业板试点注册制
相关审核工作衔接安排的通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申请文件。
2020 年 9 月 20 日,易成新能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签署<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方的内部决策
持平煤隆基的 30.00%股权。
本次交易经过首山化工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3、河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备案情况
2020 年 3 月 13 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已完成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
的备案;
2020 年 3 月 27 日,河南省国资委出具关于易成新能与平煤隆基实施资产重组的
预审核意见,原则同意本次重组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省政府国资委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所持三家上市公司合理持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国资产权[2020]13 号)及《国有股东对所控股上市公司合理持股比例备案表》中关于合理持股比例的规定,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对上市公司的合理持股比例为 38.50%,如未导致对上市公司持股比例低于合理持股比例,属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负责管理的事项。
2020 年 4 月 29 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出具了《关于同意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首山化工持有的平煤隆基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批复》,同意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方案。
4、深交所审核同意
2020 年 9 月 17 日,深交所下发《关于易成新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可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