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劲刚: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1-020
债券代码:124001 债券简称:劲刚定转
债券代码:124013 债券简称:劲刚定02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26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公
司全体董事,并于 2021 年 3 月 8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召开会议。
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独立董事匡同春先生、吴明娒先生、刘湘云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了总经理王刚先生提交的《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0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写了《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对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的主要方面进行了回顾、总结,并依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提出了公司 2021 年经营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工作任务。
公司独立董事刘湘云、匡同春、吴明娒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湘云》《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匡同春》《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明娒》。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
公 司 同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阅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该制度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得到贯彻实施,总体上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以及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经营管理风险,确保了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发展,本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使之始终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有效,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深交所有关内控指引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 2020 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95,997,343.73 元,加上 2020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
50,115,901.21 元,在提取法定公积金 0 元后,应付普通股股利 0 元,2020 年期
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146,113,244.94 元。
公司 2020 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
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如下分配预案:拟以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31,526,34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1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13,152,634.1 元(含税)。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21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 , 内 容 详 见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综合考虑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结合公司实际及董事、高管工作情况,根据 2020 年制定的《2020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考核并发放薪酬;同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2021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鉴于本议案与所有董事利益相关,全部为关联董事,无法形成决议,故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规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此议案出具了鉴证报告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以及《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相关信贷业
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公司拟于 2021 年内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及相关信贷业务额度。具体每笔授信及相关信贷业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及相关信贷业务额度为准,各银行实际授信及相关信贷业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调剂,在总额度内授权公司依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信贷。
上述授信及相关信贷业务总额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公司授权由董事长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及相关信贷额度内的所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授权期限内银行授信额度超过上述范围的,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
执行。授权期限为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