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1-110
转债代码:123128 转债简称:首华转债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 股东吴海林先生及吴君亮先生的通知,获悉吴海林先生及吴君亮先生将其所持有公 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 一大股东 押的股数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 质权人
称 及一致行 (股) 比例 比例 期
动人
2020 年 2021 年 国泰君
吴海林 是 2,166,000 20.78% 0.81% 05 月 28 11 月 26 安证券
日 日 股份有
吴君亮 是 限公司
815,800 8.61% 0.30%
合计 2,981,800 14.98% 1.11% -- --
2、本次办理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质押展 占公司 展期后
股东名 一大股东 期的股数 占其所持 总股本 原质押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
称 及一致行 (股) 股份比例 比例 到期日 期日 途
动人
2021年 2022年 国泰君 归还股
吴海林 是 3,180,000 30.50% 1.18% 11 月 11 月 安证券 权质押
26 日 25 日 股份有 负债
吴君亮 是 限公司
2,120,000. 22.37% 0.79%
合计 5,300,000 26.63% 1.97%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赣州海德”)、吴海林、吴君亮、吴汝德、吴君美及吴海江,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49,555,8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8.45%,累计被质押 13,218,56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4.92%。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
下:
本次部分解 本次部分解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除质押及展 除质押及展 占其所持 总股本
称 例 期前质押股 期后质押股 股份比例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押 未质押股 占未质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限售和冻结 份限售和 押股份
数量 股份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海德投
资 27,216,000 10.14% 0 0 0.00% 0.00% 0 0% 0 0%
吴海林 10,424,700 3.88% 8,485,740 6,319,740 60.62% 2.35% 6,319,740 100.00% 1,498,785 36.51%
吴君亮 9,477,000 3.53% 7,714,620 6,898,820 72.80% 2.57% 6,898,820 100.00% 208,930 8.10%
吴汝德 1,332,450 0.50% 0 0 0.00% 0.00% 0 0% 0 0.00%
吴君美 1,105,650 0.41% 0 0 0.00% 0.00% 0 0% 0 0.00%
吴海江 0 0.00% 0 0 0.00% 0.00% 0 0% 0 0.00%
合计 49,555,800 18.45% 16,200,360 13,218,560 26.67% 4.92% 13,218,560 100.00% 1,707,715 4.70%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本次质押展期目的主要为筹集归还股权质押负债,预计还款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
2、本次股权质押借款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
司利益的情形。
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
累计为 7,918,560 股,占其所持比例为 15.9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95%;未来
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累计为 13,218,560 股,占其所持比例为 26.6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92%。
5、本次质押展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6、吴海林先生及吴君亮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充足的还款来源,偿债风险可控。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