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1-105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 5000 号)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华燃气”、“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 2021 年 10 月 2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首华燃气
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首华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128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137,949.71 万元(13,794,971 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137,949.71 万元(13,794,971 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1 年 11 月 18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0 月 31
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2 年 5 月 5 日至 2027 年 10 月
31 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首日(2021 年 11 月 1 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无担保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为 AA。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86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3,794,971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37,949.71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公司 137,949.71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起在深交所挂
牌交易,债券简称“首华转债”,债券代码“123128”。
公司已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首
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概况
公司名称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首华燃气
股票代码 300483
法定代表人 薛云
成立日期 2003 年 1 月 8 日(2009 年 2 月 9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5 年 6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268,531,716 元
实收资本 268,531,716 元
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 5000 号
邮政编码 201108
联系电话 021-58831588
传真号码 021-58833116
互联网网址 www.worthgarden.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4617658XB
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园艺用品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
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来历次股本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181 号)核准,公司 2015 年 6 月于深圳证
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95 万股。本次发行后,
首华燃气总股本为 6,150 万股。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证券代码:300483,证券简称:沃施股份。
自上市以来,发行人历次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2015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 61,500,000股
股票并上市时公司总股本
序号 变动时间 变动原因 股本变动数量 变动后总股本
(股) (股)
1 2019.2.26 2018 年 12 月,发行股 40,465,112 101,965,112
份购买资产
2 2020.1.7 2019 年 12 月,发行股 21,254,856 123,219,968
份购买资产
3 2020.10.23 2020 年 9 月,向特定对 25,964,319 149,184,287
象发行股票
4 2021.4.20 2020 年度权益分派 119,347,429 268,531,716
目前总股本 268,531,716 股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园艺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一)天然气业务概况
2018 年,公司通过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式,于年末完成了收购
中海沃邦 50.50%股权,将中海沃邦的天然气勘探、开采业务纳入公司的业务范围。
中海沃邦通过签订产量分成合同(PSC 合同,又称“产品分成合同”),作
为合作区块的作业者开展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销售业务。中海沃邦近三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009 年 8 月 13 日,中海沃邦与中油煤签订了《合作合同》,获得石楼西区
块 1,524 平方公里 30 年的天然气勘探、开发和生产经营权。合同约定,中海沃邦作为石楼西区块作业者,负责全区天然气勘探、开发项目的资金筹措、方案审定、工程实施和项目日常管理等。
(二)园艺用品业务概况
公司是目前国内集园艺用品、园林工具、园林机械、园艺生产和零售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司,拥有近 30 年的园艺行业经营经验,公司以“创造绿色空间、享受健康生活”为使命,致力弘扬园艺文化,倡导身心健康的生活方式。公司有效整合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品牌与服务等资源,以外观新颖、功能众多的园艺产品为载体,通过产品与技术的不断创新及产业链的一体化经营,全方位引领与满足消费者需求,成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自营销售渠道的园艺生活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公司园艺用品及相关业务的主要产品涵盖手工具类、装饰类、灌溉类和机械类等四大园艺用品系列,包括数千个品种规格,具有较为完整的园艺类产品体系。此外,根据个体消费者、商户、市政部门等各类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上市公司提供与园艺相关的方案设计、绿化养护等服务。
四、发行前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股份总数为 268,531,716 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3,185,016 19.8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15,346,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