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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丹股份: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4


证券代码:300641        证券简称:正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1
债券代码:123106        债券简称:正丹转债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

            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1年7月2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2021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正丹股份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18年7月10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2,5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8.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
书》。

    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回购期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截至2018年10月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474,0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96%,最高成交价为6.1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3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0,011,764.79元(含交易费用),回购均价为5.76元/股,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并实施完成。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股份数量为3,474,060股,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和非交易过户情况

    1、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475号),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为10,005,292.80份,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10,005,292.80元,实际认购股份数量为3,474,060股。实际认购情况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一致且未超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数量上限。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员工持股计划中的认购资金已全部实缴到位。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

  3、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3,474,06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9月23日以2.88元/股的价格非交易过户至“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7096%。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持有公司股票余额为0股。


    4、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情况

    根据上述非交易过户情况,公司2018年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的股份3,474,060股,已全部用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占公司总股本的0.709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全部处理完成,实际用途与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回购事项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同时,本员 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 安排,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不构成一致行 动关系。

    2、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以上持有人 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本员工持股计划自愿放弃所持公司股票的表 决权,因此前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仅享有本计划相应的资产收益权。

    3、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比例仅为11.802%,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数据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