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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澜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18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转债代码: 123084    转债简称: 高澜转债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1、回购资金总额: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2、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0元/股(含)。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回购数量: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8.5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941,176股至5,882,35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278,299,467股的比例约为1.0568%至2.1137%。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4、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5、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6、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1)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期间的减持计划如下:

  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03),副董事长唐洪先生为偿还股票质押贷款,降低个人股票质押比例,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226,39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80%(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梁清利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782,88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28%(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截至本公告日,唐洪先生合计减持股份13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剩余未减持股份为2,092,3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梁清利先生合计减持股份26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剩余未减持股份为518,9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

  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谢荣钦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7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0%(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董事、副总经理关胜利先生本次的减持计划则已提前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暨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截至本公告日,谢荣钦先生合计减持股份1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剩余未减持股份为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2)持股5%以上股东吴文伟先生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吴文伟先生于2020年1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19)。吴文伟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上述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6,697,96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00%(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截至本公告日,吴文伟先生合计减持股份5,55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剩余未减持股份为11,138,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暂无其他增减持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六个月暂无其他明确的减持计划。

  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提出增减持计划,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六个月提出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未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2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发展前景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股票近期二级市场表现、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将视回购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具体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
做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8.5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941,176股至5,882,35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278,299,467股的比例约为1.0568%至2.1137%。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8.5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941,17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278,299,467股的比例约为1.0568%。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