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2 证券简称:隆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5
债券代码:123074 债券简称:隆利转债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26 日分别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已离职的激励对象郑虎、杨富云、刘浩、胡友、刘超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在回购后予以注销。
公司在获得股东大会审批后,将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在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公司将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郑虎、杨富云、刘浩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99,920 股,回购价格为 9.1031 元/股,对预留部分激励对象胡友、刘超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600 股,回购价格为 7.8436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2021-034)。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
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减资程序。待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233,520元,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92,835,712元变更为192,602,192元(暂
不考虑 2021 年 5 月 6 日至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期间公司隆利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