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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公告日期:2021-01-08


                    提供完整的电源解决方案

证券代码:300438            证券简称:鹏辉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8
转债代码:123070            转债简称:鹏辉转债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部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的有关规定,对调整后的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的公司任职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本次拟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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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本次拟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均符合《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5、本次拟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除1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相符。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