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2 证券简称:万孚生物 公告编号:2021-101
债券代码:123064 债券简称:万孚转债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四个解锁期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股份数量为1,173,393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2637%;
2、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07 人;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1 年 12 月 8 日(星期三)。
4、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2021 年 12 月 1 日,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相关规定办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股份上市流通事宜。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和本次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17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公司普通股 A 股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48 人,包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基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4、授予价格: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31.21 元。
5、对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安排的说明: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用于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
自授予日起的 12 个月后为解锁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10%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30%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30%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30%
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起24个月内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起36个月内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起48个月内 4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解锁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相比2016年,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5%;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相比2016年,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55%;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相比2016年,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9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相比2016年,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135%;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核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解锁系数 1.00 1.00 0.8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未能解除限售的当期拟解锁份额,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1 年 12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07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73,3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37%。独
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7 年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 3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四个锁定期已届满。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11
月 8 日,上市日为 2017 年 12 月 1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四个限售期已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届满,可以进行解除限售安排。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6年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相 度增长 337.40%。高于业绩考核要求,达到解除限
比 2016 年,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35%。 售条件。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07 名激励对象考核等级为优秀、良好,其全部限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 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合计解锁 1,173,393 股。
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核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
等级 格
解锁 1.00 1.00 0.80 0
系数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
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
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未能解除限售的当期拟
解锁份额,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1 年 12 月 8 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73,393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2637%;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068,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