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1 证券简称:大禹节水 公告编号:2021-129
债券代码:123063 债券简称:大禹转债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
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管理层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45 号)核准,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638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638,000,0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 13,279,056.61 元(不含税金额),募集资金净额为 624,720,943.39 元。
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11712 号《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验证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并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至 2020 年 8 月 26 日与募集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开户银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肃州区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营业室、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营业部以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备注
1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733000120190027369
2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肃州区支行 61012501200006590
3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8260000010120100027158
4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101812001053202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营业室 62050164010100001006 已注销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24410078801300000951 已注销
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营业部 104573729328 已注销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新增设立情况
为提高项目建设和后续经营管理效率,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在中国建设银行酒泉分行营业室、中国工商银行酒泉肃州支行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新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的存储,并根据相关规定签署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新增设立专用账户的开设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1 中国建设银行酒泉分行营业室 62050164010100001450
2 中国工商银行酒泉肃州支行 2713035329200424752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立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