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1 证券简称:雪榕生物 公告编号:2020-132
债券代码:123056 债券简称:雪榕转债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合同书》并拟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投资合同书》关于项目总投资金额、用地面积等指标均为预估数值,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近日,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湖北汉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汉川经开区”)在汉川市人民政府的见证下,签订《投资合同书》。
为进一步完善全国布局战略,促进公司在华中地区的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公司拟在汉川经开区所属园区征地约 460 亩,新建综合性食用菌产业园项目,项目分二期建设,总投资 15.5 亿元。公司拟在湖北省汉川市设立全资子公司以便开展相关业务。
2、对外投资审批情况
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投
资合同书>并拟设立子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出资 10,000 万元在湖北省汉川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雪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为食用菌的种植、销售。子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住所、经营范围等相关信息均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三、投资合同书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汉川经开区(以下简称“乙方”)签订的《投资合同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选址:
乙方拟在甲方所属园区征地约 460 亩,新建综合性食用菌产业园项目。项目选址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甲方同意该项目落户甲方所属园区,项目总投资 15.5 亿元。项目分二期建
设:项目一期用地 300 亩,总投资 10.4 亿元;项目二期用地 160 亩,总投资 5.1
亿元。
(二)建设期限:
项目一期建设周期从甲方向乙方交地之日起不超过 30 个月;项目二期在项目一期约定时间内竣工达产后即开工建设,建设周期不超过 18 个月。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成立服务专班,为项目建设全过程做好服务工作。
2、甲方保证乙方接收地块后,可安排进行项目前期施工,如乙方项目前期建设因甲方原因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甲方负责为乙方地块提供七通一平,协调汉川市有关部门将道路、给水、蒸汽等接至项目红线边,确保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
4、甲方积极支持乙方争取国家出台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以及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补贴等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农业生产用电政策。
(2)乙方责任
1、项目按汉川市总体规划,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乙方应在交地之日起 6个月内启动主体工程建设,如不能按时启动建设,本合同终止,甲方退回乙方全部土地款,收回供地,其他不予补偿。
2、项目二期土地预留期限为两年(自一期项目交地之日起算),否则甲方可将预留地块调作其他用途。项目二期土地价格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3、甲方供给乙方工业土地为兴办实体工业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4、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环保和安全政策,项目必须获得环保部门环评、安监部门的安评并做到“三同时”。
(四)违约责任
1、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政策调整,造成本合同书不能正常履约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因本合同书引起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项目落户地法院提起诉讼。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
按照公司发展规划,为了进一步完善全国布局战略,促进公司在华中地区的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公司决定在汉川市进行华中基地布局。
2、存在的风险
由于影响项目建设的因素较多,如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建设未能按期完成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公司扩大生产规模,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有利于公司多品种战略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本次投资,填补了公司华中基地的空白,有利于提升华中市场的占有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汉川经开区签署的《投资合同书》。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