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0-101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8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5日,公司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予在公司内部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接到任
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8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18年7月3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18年8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向176名激励对象授予300万份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
2019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由300万份调整为570万份,行权价格由33.49元/份调整为17.55元/份。
2020年6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7.55元/股调整为17.49元/股。
2020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1、激励对象是否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序号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
规定的行权条件 的情况说明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行权条
形: 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1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
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
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行
形: 权条件。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
2 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序号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
规定的行权条件 的情况说明
(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17 年营业收入为 44,892.23
本激励计划在 2018 年-2019 年会计 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75,15.45万元,
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67.30%。第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 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
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
业绩考核目标为:第二个行权期以 2017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 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 40%
3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
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
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
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
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
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
额。
(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核要求 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为 170 名,合计持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 有 277.7420 万份股票期权。2019 年度
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为:
人考核结果分为“A”、“B”、“C”、“D” 170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均为 A,
四个等级,对应行权系数分别为:100%、 行权系数均为 100%,合计可行权股票
80%、50%、0%。 期权数量为 277.7420 万份。
个人当年可行权额度 = 个人当年
计划行权额度 × 行权系数
4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为 A/B/C 等级,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计
划规定比例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 等级,则激励对
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
不得行权,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
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 170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277.7420 万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具体安排
1、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
通股股票。
2、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授予的股票 本次可行权 本次可行权 本次可行权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的股票期权 数量占授予 数量占公司
(万份) 数量(万份) 的股票期权 目前总股本
数量比例 的比例
1 陈根清 董事、副总经理 18.0500 9.0250 1.58% 0.07%
兼财务总监
2 施东圣 副总经理 15.2000 7.6000 1.33% 0.06%
3 朱军 董事、副总经理 9.500 4.7500 0.83% 0.04%
4 吕晓平 副总经理 19.000 9.5000 1.67% 0.07%
5 周军辉 董事、副总经理 9.5000 4.7500 0.83% 0.04%
兼董事会秘书
6 核心技术(业务)与管理人 484.2340 242.1170 4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