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5 证券简称:通光线缆 编号:2021-100
债券代码:123034 债券简称:通光转债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
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公告中公司在测算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经营数据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发行完成,
且转股时一次性全部转股)和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全部未转股(即转股率为 0)。
前述发行完成时间、转股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及可转债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000.00 万
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同意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10.81 元/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会议
召开日 2021 年 11月 8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5、公司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927.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526.59 万元。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 2021 年度、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上期持平;(2)较上期增长 10%;(3)较上期降低 1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及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6、假设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本次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不考虑本次发行对公司其他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现金分红、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8、暂不考虑公司 2021 年、2022 年度利润分配因素的影响。
9、在预测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时,以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
本 364,971,164 股为基础,假设剩余前次可转债余额 7,788.21 万元在 2021 年 9
月 30 日按照转股价 7.95 元/股全部转股,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10、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
影响的行为;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
表公司对 2021 年、2022 年盈利情况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2022 年
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具体情况
如下:
2022年度/2022年 12月31日
项目 2020年度/2020 2021年度/2021 截至 2022年 截至 2022年
年 12月 31日 年 12月 31日 6 月 30日全 12月 31日全
部转股 部未转股
总股本(股) 364,953,941 374,767,655 429,346,748 374,767,655
假设情形 1:2021年、2022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927.00 5,334.30 4,800.87 4,800.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4,526.59 4,073.93 3,666.54 3,666.54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5 0.12 0.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5 0.12 0.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13 0.11 0.09 0.10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 0.13 0.11 0.09 0.09
(元/股)
假设情形 2:2021年、2022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 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927.00 5,927.00 5,927.00 5,927.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4,526.59 4,526.59 4,526.59 4,526.59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6 0.15 0.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6 0.15 0.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13 0.12 0.11 0.12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 0.13 0.12 0.11 0.11
(元/股)
假设情形 2:2021年、2022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927.00 6,519.70 7,171.67 7,171.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4,526.59 4,979.25 5,477.17 5,477.17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8 0.18 0.1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8 0.18 0.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13 0.14 0.14 0.15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 0.13 0.14 0.14 0.13
(元/股)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支付利息,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正常
情况下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所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换公
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如果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运用所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换公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
将使公司税后利润面临下降风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
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每股收益等指标可能产生一
定的摊薄影响。另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潜在摊薄影响。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
论证,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能力,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