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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光线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公告日期:2021-11-09


证券代码:300265                                  证券简称:通光线缆
债券代码:123034                                  债券简称:通光转债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Tongguang Electronic Wire and Cable CO.,Ltd.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渤海路 169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论证分析报告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第一节 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光线缆”、“发行人”或“公司”)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发行人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拟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

    一、本次发行证券选择的品种

    本次发行证券的品种为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
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本次发行所处的行业背景

    电线电缆制造业是国民经济中最大的配套行业之一,电线电缆产品广泛应用于能源、交通、通信、汽车、石油化工以及航空航天等产业,在我国制造业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2011 年至 2019 年,电线电缆行业的销售收入总体呈持续增长态势,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拓宽。2018 年中国电线电缆行业销售收入达到了
1.35 万亿元, 2019 年中国电线电缆行业销售收入达到了 1.40 万亿元,较 2018
年同期增长 21.74%。1

    目前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随着我国经济增长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社会用电需求快速增长,电力系统建设投资持续加强,从而带动我国电力电缆行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考虑到“碳达峰、碳中和”的调控目标,未来的装机结构将继续保持清洁化趋势,进一步拓展了电力电缆的应用领域,包括特高压电缆、海缆、特种装备电缆等一大批高端特种电力电缆成为行业新的发展方向,并带动我国电力电缆产量稳步增长。
1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一)特高压项目建设加速推进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下称“国家电网”)2021 年 3 月 1 日发布公司《碳达峰、
碳中和行动方案》中提出,“十四五”期间,国家电网新增的跨区输电通道将以输送清洁能源为主,将规划建成 7 回特高压直流,新增输电能力 5,600 万千瓦。在加强坚强智能电网建设方面,国家电网还明确提出,在送端,将完善西北、东北主网架结构,加快构建川渝特高压交流主网架,支撑跨区直流安全高效运行。在受端,扩展和完善华北、华东特高压交流主网架,加快建设华中特高压骨干网架,构建水火风光资源优化配置平台,提高清洁能源接纳能力。总体来看,考虑到特高压建设加快落地、为保障新能源消纳的电力通道建设等因素,“十四五”期间特高压工程建设还将加快推进。

    (二)5G 持续的大规模铺设预计将为行业带来新一轮增长

    根据中国工信部发布的《2021 年上半年通信业经济运行情况》,2021 年上半
年电信业务收入累计完成 7,533 亿元,同比增长 8.7%。我国目前开通 5G基站 96.1
万个,其中 2021 年 1-6 月新建 19 万个,5G 终端连接数达到 3.65 亿户,比上年
末净增 1.66 亿户。我国 5G 产业优势不断扩大、5G 应用赋能融入千行百业态势
显著。光纤光缆是重要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根据中国工信部发布的《2021 年上半年通信业经济运行情况》,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全国光缆线路总长度达到5,352 万公里,比上年末净增 182.8 万公里。其中接入网光缆、本地网中继光缆和长途光缆线路所占比重分别为 63.5%、34.4%和 2.1%;接入网光缆比上年末净增 192.8 万公里,占比同比提高 2 个百分点,推动光纤网络进一步优化升级。5G持续的大规模铺设预计将为行业带来新一轮增长。

    (三)军工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军民融合”国家战略持续推进
    2021 年 3 月 5 日,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交审议的预算草案,2021
年的国防支出为 13,553.43 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加 6.8%。但我国军费 GDP 占比
长期维持在同级别国家中较低水平,军费总量距离美国仍存在较大差距,总体提升空间较大。近年来国家和有关部委均在积极推进军工企业深化改革工作,同时党中央提出大力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并将军民深度融合提升为国家战略。因
此,随着我国军民融合不断深化发展,航空航天产业将持续保持高速增长,实现从跟踪模仿到自主创新的跨越式发展。作为上述行业的重要配套行业,随着“军民融合”国家战略的不断深入推进,具有军工准入资质的相关企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与空间。

    (四)海底电缆细分领域显示强劲增长潜力

    在 2020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气候雄心峰会”上,我国提出到 2030 年非
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 25%左右。同时,我国也明确提出了“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气候行动目标。海上风电作为新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占用土地资源和临近负荷中心的独特优势,是我国沿海省份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重点领域,将在我国迈向“碳达峰、碳中和”的进程中发挥关键性作用。据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报告,2016 年以来,全球海上风电装机容量增长速度开始加快。2020 年全球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超过 6GW,其中中国新增装机容量 3.06GW,占全球新增装机的比重为50.45%,连续三年领跑全球,海上风电总装机容量超过德国,仅次于英国,成为全球第二大海上风电市场,同时 2020 年中国累计装机容量已达 9.898GW。据国
家能源局统计,2021 年第一季度全国海上风电新增装机 123 万千瓦,到 2021 年
一季度末,全国海上风电累计装机 1,022 万千瓦。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的规模化扩张带动包括海底电缆在内的相关产业链不断发展。根据 4C Offshore 数据,全球
海缆交付量从 2014 年的 1,954km 增加至 2020 年的 5,836km,年复合增长率为
20.00%,其中中国海缆交付量从 2014 年的 158km 增加至 2020 年的 2,904 km,
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62.45%。海底电缆输电工程是跨海域联网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现电网国际化、区域电网互联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的海底电缆行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三、本次发行可转债融资的必要性
(一)抓住海底电缆行业发展机遇,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进入“十四五”以来,随着“碳达峰、碳中和”、加快新能源建设等利好政策的推出,海底电缆凸显了新的发展空间,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根据
CREIA、GWEC、CWEA 等联合发布的《海上风电回顾与展望 2020》,预计到2030 年我国沿海省份的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目标接近 60GW,而截至 2020 年底,我国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约为 10GW,增长空间较大。作为海上风电的重要配套产业,随着海上风电市场的快速发展,海缆市场需求也将不断扩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海洋装备能源系统项目(一期)”主要产品为海底电缆,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把握市场增长的契机,满足市场扩容后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
(二)推动公司业务多元化发展,实现战略升级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动产品升级与研发创新,并以技术研发优势为依托,向其他相关领域继续拓展,积极创造新的业绩增长点,分散经营风险。公司看好海底电缆行业发展前景,拟大力发展海底电缆业务,推动公司业务多元化发展,实现公司产品的战略升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实现未来战略规划和发展目标的必要举措,通过大力开拓海底电缆业务,进一步完善公司技术研发体系,增强市场前沿的技术攻关能力和产品开发能力,完成公司现有业务的延深和扩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为公司未来高质量地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做强电线电缆产业,实现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自成立至今,公司一直专注于电线电缆的进步与发展。作为国内最早从事电线电缆的企业之一,公司在装备线缆、光纤光缆、输电线缆等方面拥有多项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国内外领先的电线电缆生产基地。电线电缆是公司大力发展的核心业务,做强电线电缆业务、打造产业特色、引领电线电缆行业发展,是公司的重要使命和任务,是公司实现电线电缆创新发展的最佳途径,是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必然道路。

 第二节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
    一、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范围的适当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 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
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数量提请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或者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对象的范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范围适当。

    二、本次发行对象的数量的适当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的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数量适当。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的适当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应具有一定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


    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标准适当。

第三节 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
    一、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合理性

    公司将在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注册批文后,经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发行期。

    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