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3 证券简称:德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5
债券代码:123011 债券简称:德尔转债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2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6%;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2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6%。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1月18日。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96号)同意,公司向6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4.2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0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9,816,798.49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9,223,201.5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417号《验资报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的股份于2021年5月18日上市,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6名股东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西大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国金鼎兴投资有限公司、袁文萍、姜永柏、张欣阳。
(一)解禁相关承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全体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
让,自 2021 年 5 月 18 日(上市首日)开始计算。
(二)承诺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禁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为 2021
年 5 月 18 日,截至 2021 年 11 月 18 日已满 6 个月,已达到解锁条件。
2、本次申请解禁的股东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上市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1月18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总数为2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6%。
3、本次申请股份解禁的股东数为6名,证券账户总数为9户。上述股东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禁的限售股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4、本次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全称 证券账户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上市
总数(股) 售数量(股) 流通数量(股)
东吴基金-东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东吴 2,176,966 2,176,966 2,176,966
基金浩瀚 1 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东吴基金-宁波银行-
东吴基金管理 东吴基金浩瀚 8 号集 280,898 280,898 280,898
1 有限公司 合资产管理计划
东吴基金-江杰明-东
吴基金瀚泽 1 号单一 175,562 175,562 175,562
资产管理计划
东吴基金-吴善彬-东
吴基金瀚泽 2 号单一 175,562 175,562 175,562
资产管理计划
2 江西大成资本 江西大成资本管理有 1,825,842 1,825,842 1,825,842
管理有限公司 限公司
国金鼎兴投资有限公
3 国金鼎兴投资 司-上饶经开区国金 10,929,779 10,929,779 10,929,779
有限公司 佐誉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4 袁文萍 袁文萍 1,811,797 1,811,797 1,811,797
5 姜永柏 姜永柏 1,811,797 1,811,797 1,811,797
6 张欣阳 张欣阳 1,811,797 1,811,797 1,811,797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性质 (2021 年 11 月 9 日) 本次变动数量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3,094,363 17.12 -21,000,000 2,094,363 1.55
高管锁定股 2,094,363 1.55 - 2,094,363 1.55
首发后限售股 21,000,000 15.56 -21,000,000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1,824,182 82.88 21,000,000 132,824,182 98.45
三、总股本 134,918,545 100 - 134,918,545 10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均履行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中的相关股票限售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本次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德尔股份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