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978 股票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号:临2012-014
债券代码:123000 债券简称:09宜华债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2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
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2年6
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共9人,实际
参与表决的董事共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及《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以自筹资金购买位于山东省潍
坊市寿光市羊口镇 1779.17亩土地使用权。
该宗地位于寿光滨海(羊口)高新技术产业区内(具体位置为中心路以西,
南环路以南,营子沟以北);宗地面积为1779.17亩,出让价格为人民币3.3万
元/亩,合计为人民币5871.261万元整;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期为50
年。
本次拟购买的土地将用于木制品生产加工基地及木材中转基地的建设,该项
目建成后,将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产能布局,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事宜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有关法
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境外股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自筹资金人民币2.4亿元收购中国林业集团公司、自然人
杨建雄、自然人蔡加国、自然人吴荔清、中林中金森林开发有限公司其直接或间
接所总共持有的加蓬登记并设立的企业:华嘉木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S.A.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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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的股权、森林开发出口公司(以下简称“E.F.E.G”)100%的股权、木材出口
贸易公司(以下简称“E.N.B”)100%的股权、常氏采伐工业公司(以下简称“E.C.I”)
100%的股权、加蓬森林工业出口公司(以下简称“I.F.E.G”) 87.25%的股权、
热带林产品公司(以下简称“T.L.P”) 75.1%的股权(以上6家公司统称华嘉
公司及相关公司)。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的S.A.H.J75% 的股权、E.F.E.G100% 的
股权、E.N.B 100%的股权、E.C.I 100%的股权、I.F.E.G 87.25%的股权、T.L.P
75.1%的股权。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华嘉公司及相关公司持有其名下合法拥有
的总共约35万公顷的林地,将进一步丰富公司木材资源,大幅提高公司木材自
给率,降低制造成本,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实现公
司可持续发展。
本次收购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境外股权
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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