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能源 公告编号:2012-067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17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向各位董事
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并于 2012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30 在北京西城区复兴门
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六层二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7 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公司部分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成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
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鄂尔多斯市金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售所持有的内蒙古亿利恒利城
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95%的股权及本公司享有的恒利建设全部债权。交易价格
以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卓信大华评报字(2011)第 066 号《资产评估报告
书》确定的评估值为基准进行交易。经交易双方确认,本次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交易
价格总计约人民币 2.69 亿元。
本次资产出售构成的关联交易事项无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刊登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并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四名关联董事尹成国、田继生、王文治、王占珍回避表决,三名独
立董事投票表决,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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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收购宏斌煤矿资产的议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文件精神,同意公司收
购鄂尔多斯市天富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鄂托克旗宏斌煤矿。交易双方协商本
次交易价格为 4 亿元,最终成交价格以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
估单位出具的评估价值为依据进行转让:如评估值高于本次转让价格 4 亿元,则公
司最终交易价格确定为 4 亿元;如评估值低于 4 亿元,则公司最终交易价格按评估
值确定。
本次资产收购交易事项无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资产收购公告》刊登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并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七名董事投票表决,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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