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2-041
债券代码:122139 债券简称:11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2
年10月29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2
年10月19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
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总有效票数为9票。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议题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江西蓝天碧水置业有限公司15%股权
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战略定位,为了进一步突出主业,同意将持有的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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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碧水置业有限公司15%的股份按照评估价格通过南昌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产权交易平台挂牌转让。经江西大信诚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
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赣诚信评字[2012]第0008号),江西蓝
天碧水置业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为:总资产评估值640.40万元、负
债评估值343.07万元、净资产评估值297.33万元。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0%
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为了及时顺利推进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
公司各县市污水处理厂续建及二期扩建的需要,同意将公司全资子公
司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按账面净资产转让给公
司另一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使工程公司成为洪城
环保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南昌市
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2012]中磊赣审C字第321号),
截止2012年6月30日,工程公司总资产为130,049,990.16元,净
资产为23,618,001.62元。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青云水厂取水口迁改的议案》;
因朝阳大桥建设需要,为保障南昌市饮用水源安全,根据市政府
办公厅“洪府厅抄字【2012】334号”文件精神,同意公司与南昌市
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控股
工程分公司”)签订《青云水厂取水口迁改合同》,将青云水厂取水口
迁改至拟建朝阳大桥上游约200米处。项目总投资暂定5500万元人
民币,迁改费用列入朝阳大桥工程建设成本,由控股工程分公司(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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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大桥工程代建单位)承担。(详见同日临2012-043号公告)
(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由于该项议案属关联交易,在表决中关联董事对于涉及关联交易
的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因此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总有效票数应为5
票。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王晓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的议
案》。
同意王晓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对王晓
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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