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 2011-047
债券代码:122032 债券简称:09 隧道债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11 年 12 月 16 日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1 年 12 月 22 日在上海市大
连路 118 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 11 名,实到 11 名,本次会
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
磊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的议案
(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周文波、董事汤文洲、董事陈金
章、董事赵健、董事葛琼及独立董事傅劲德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就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公司分别于 2011
年 4 月 11 日、2011 年 6 月 1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在 2011 年 7 月 4
日召开的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主要内容为:公司拟向上海城
建(集团)公司(简称“城建集团”)以及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
司(简称“国盛集团”)与上海盛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盛太
投资”)发行股份,购买城建集团所持有的上海煤气第一管线工程有
限公司(简称“第一管线”)100%股权、上海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
司(简称“第一市政”)100%股权、上海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
称“投资公司”)100%股权、上海建设机场道路工程有限公司(简称
“场道公司”)100%股权、上海煤气第二管线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第
二管线”)100%股权、上海市地下空间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简称
“地下院”)100%股权、上海城建集团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简称“物
流公司”)100%股权、上海城建滨江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滨江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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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股权、上海燃气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简称“燃气院”)30%
股权、上海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基建公司”)54%股
权;以及国盛集团、盛太投资分别持有的基建公司 36%股权和 10%
股权。
上述拟置入资产中,物流公司系为建设 PC 建筑研发基地而设立
的项目公司、滨江置业系为建设自用办公楼而成立的项目公司,该两
项目目前仍旧处于前期开发建设阶段,并未开展实际业务经营,预计
短期内仍无法产生经济效益。为提高拟置入资产的总体盈利能力,维
护股东利益,经公司与交易各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在维持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总体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同意将物流公司 100%股权、滨
江置业 100%股权不纳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范围,并就此对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作出相应调整。
除调整下列事项外,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其余内容保持不
变:
1、物流公司 100%股权、滨江置业 100%股权不再作为公司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标的,拟购买资产的合计交易价格由原方案
的人民币 6,579,913,661.88 元,调减为人民币 6,369,105,115.31 元。
2、本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总数量由原方案的
583,843,269 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已经分红除息调整,见本公司
2011 年 7 月 6 日“临 2011-033”号公告),调减为 565,137,985 股,
其中,向城建集团发行股份数由原方案的 431,628,039 股,调减为
412,922,755 股,向国盛集团和盛太投资发行的股份数保持不变,分
别为 119,124,963 股和 33,090,267 股。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涉及前述调整事项的有关申报
文件及协议文本内容均应予以相应修改调整。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调整,系将物流公司 100%股
权、滨江置业 100%股权从交易标的中剔除。拟减少的交易标的资产
在最近两年一期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
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低于 2%,所占比例极小;且减少该两家标的企业
对交易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不影响交易标的资产及业
务完整性。因此,物流公司 100%股权、滨江置业 100%股权不再作
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标的,不构成对本公司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重大调整。根据 2011 年 7 月 4 日公司 201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前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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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决定,无须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同意签署《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城建(集团)
公司、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盛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
议(二)》的议案(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周文波、董事
汤文洲、董事陈金章、董事赵健、董事葛琼及独立董事傅劲德为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在维持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总体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就物
流公司 100%股权、滨江置业 100%股权不再纳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交易标的事宜,公司与各交易对方协商拟定了《上海隧道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作为
对本公司与各交易对方已分别于 2011 年 4 月 11 日和 2011 年 6 月
15 日签署的《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协议》和《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之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与上海城建(集团)公
司、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盛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签
署《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
协议(二)》。
根据 2011 年 7 月 4 日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
会的授权,董事会有权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因此本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议
决定,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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