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编号:临 2011-017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11 年 10 月 26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36 号国航大厦
2708 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5 人,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的监事 5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庆林主持,通过涉及如下重大事项的决议:
一、批准公司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 201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批准公司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签署 2011-2013 年度交易框架协
议以及框架协议项下的 2011-2013 年度交易总额年度上限,并批准公司据此向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报 2011-2013 年度交易总额年度豁免上限。根据《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且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以普通决议审议、批准。
三、批准公司调整与中国航空传媒广告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传媒”)在《广
告业务合作协议》项下的关联交易金额年度上限:将 2011 年度公司向中航传媒
支付的交易金额上限由人民币 6,000 万元调整为人民币 1 亿元,将 2012 年度公
司向中航传媒支付的交易金额上限由人民币 6,000 万元调整为人民币 1.2 亿元,
并批准公司就此次调整与中航传媒签署《广告业务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北京,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