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金股首页 公告掘金列表 603901: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603901: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5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2-061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 02 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回购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 3.3 元/股,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回购价格为 4.7 元/股。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回购注销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未解锁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0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制定<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核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分别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出具财务顾问报告及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除披露公告外,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在公司内部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0 年 4 月 9 日起至 2020 年 4 月 18 日。此外,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0 年 4月 19 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0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
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以 2020 年 6 月 1 日为授予日,以 3.5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符合条件的 109 名激励对象(不含预留部分)首次授予 666.1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财务顾问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5、截止 2020 年 6 月 11 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完成缴款,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认购缴款进行验资,
并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出具验资报告。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在中国登记结算
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股份的登记手续办理,于 2020 年 6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6、2020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0 年 7 月 9 日为授予日,以
3.5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8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的 1,715,204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财务顾问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7、截止 2020 年 9 月 7 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完成缴款,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认购缴款进行验资,
并于 2020 年 9 月 9 日出具验资报告。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在中国登记结算
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股份的登记手续办理,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

  8、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设定的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公司业绩指标及全部激励对象考核指标等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09 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期共解锁 1,998,450 股限制性股票(公告编号:2021-052)。

  9、2021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50000 股,并调整回购价格至 3.46 元/股。(公告编号:2021-058)

  10、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设定的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公司业绩指标及全部激励对象考核指标等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84 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期共解锁 499,560 股限制性股票(公告编号:2021-099)。


  11、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42,000 股(公告编号:2022-027)。

    (二)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1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
  2、公司已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1 年 8 月 10 日
起至2021年8月20日。此外,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于 2021 年 8 月 21 日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授予日,以 4.86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37 名激励对象
授予 227.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5、截止 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完
成缴款,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认购缴款进行验资,并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出具验资报告。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在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
司完成相关股份的登记手续办理,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10 月 26 日披露了《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二、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事由和调整方法

  1、调整事由

  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库存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1 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1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2021 年度利润分配已于2021年7月16日,
2022 年 5 月 25 日实施完毕,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的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价格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2、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调整情况

  根据《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