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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05: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8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4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升股份”或“发行人”)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中信建投证券、甬兴证券合称“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115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上证发[2018]42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升 21 转债”)。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9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一、投资者重点关注问题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重要提示如下:

    1、原股东优先配售特别关注事项

    (1)原股东优先配售均通过网上申购方式进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证券,不再区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原则上原股东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通过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配售,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清算交收及进行证券登记。原股东获配证券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证券。
    本次发行没有原股东通过网下方式配售。

    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及缴款为 2021 年 12 月 10 日(T 日),
所有原股东(含限售股股东)的优先认购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
间为 2021 年 12 月 10 日(T 日)9:30-11:30,13:00-15:00。配售代码为“753305”,
配售简称为“升 21 配债”。

    (2)原股东实际配售比例调整。本公告披露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
0.003019 手/股为预计数,若至本次发行可转债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9 日
(T-1 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导致优先配售比例发生变化,发
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于申购日 2021 年 12 月 10 日(T 日)前披露原股东优先
配售比例调整公告。原股东应按照该公告披露的实际配售比例确定可转债的可配售数量,请投资者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仔细核对其证券账户内“升 21 配债”的可配余额,作好相应资金安排。

    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认购无效。若原股东有效认购数量小于认购上限(含认购上限),则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

    (3)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447,038,482 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按
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1,350,000 手。

    2、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12 月 10
日(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30-11:30,13:00-15:00,不再安排网下发行。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联席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联席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对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在中签认购资金交收日前(含 T+3 日),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销相应证券账户。

    4、2021 年 12 月 13 日(T+1 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证券日报》
上公告本次发行的《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联席
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T+1 日),根据本次发行的网上中
签率,在公证部门公证下,共同组织摇号抽签确定网上申购投资者的配售数量。
    5、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12 月 14 日(T+2 日)日
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 1 手或 1 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6、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35,000 万元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
数为 135,000 万元,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
包销金额,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7、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的次数合并计算。

    8、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申购。

    9、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一旦参与本次申购,联席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分为两个部分

    1、向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9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
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升21 配债”,配售代码为“753305”;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2、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网上申购简称为“升21 发债”,申购代码为“754305”。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 手(10 张,
1,000 元),超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 1,000 手
(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升 21 转债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升 21 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

                        重要提示

  1、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564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升21 转债”,债券代码为“113635”。

  2、本次发行 135,0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1,350
万张,135 万手,按面值发行。

  3、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月 9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4、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升 21 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9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旭升股份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3.019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
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3019 手可转债。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447,038,482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 原普通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1,350,000 手。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5、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申购简称为“升 21 发债”,申购代码为“754305”。网上投资者申购时,
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手(10 张,1,000 元),每 1 手
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000
手(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

  6、本次发行的升 21 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升 21 转债
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7、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8、投资者务必注意公告中有关“升 21 转债”发行方式、发行对象、配售/发行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票面利率、申购数量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升 21 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本公告仅对发行升 21 转债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作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次发行升 21 转债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升 21 转债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