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1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鹤股份”或“发行人”、“公司”)公开发行 20.5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鹤 21 转债”,代码“113632”)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200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东方投行”或“主承销商”)。本次发行
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已刊登在 2021 年 11 月 15 日《上海证券报》等法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投资者亦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 2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上市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本次发行 20.50 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2,050 万
张,205 万手,按面值发行。
2、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特别关注事项
(1)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均通过网上申购方式进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A 股股东优先配售证券,不再区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原则上原 A 股股东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通过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配售,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清算交收及进行证券登记。原 A 股股东获配证券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证券。
本次发行没有原 A 股股东通过网下方式配售。
本次发行的原 A 股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7 日(T 日)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 9:30-11:30,
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配售代码为“753733”,配售简称为“仙鹤配债”。
(2)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705,972,266 股,全部可参与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
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 0.002903 手/股计算,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205 万手。
3、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16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2.903 元可转债的比例,并按 1,000 元/手转换为可转债手数,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2903 手可转债。原 A 股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原 A 股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仙鹤配债”,配售代码为“753733”;原 A 股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原 A 股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 A 股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申购简称为“仙鹤发债”,申购代码为“754733”。每个账户最小
认购单位为 1 手(10 张,1,000 元),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 手的必须
是 1 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000 手(1 万张,100 万元),如超过
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对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在中签认购资金交收日前(含 T+3 日),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销相应证券账户。
5、当原 A 股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 A 股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中止本次发行,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0.50 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根据协议进行包销,包销基数为 20.50 亿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最大包销额原则上不超过 6.15 亿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6、向发行人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11 月 16 日(T-1
日),该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 A 股股东均可参加优先配售。
7、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21 年 11 月 17 日(T 日)。
8、本次发行的鹤 21 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鹤 21 转债
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9、关于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详细阅读 2021 年 11 月 15 日(T-2
日)刊登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一、向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
(一)发行对象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16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
(二)优先配售数量
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鹤 21 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16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仙鹤股份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2.903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
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2903 手可转债。
原 A 股股东网上优先配售不足 1 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即先按照配售
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 1 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A股股东可配售总量一致。
若原 A 股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申购量获配鹤 21 转债;若原 A 股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认购无效。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仙鹤配债”的可配余额。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705,972,266 股,全部可参与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按本
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 0.002903 手/股计算,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205 万手。
(三)优先认购方式
1、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的重要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16 日(T-1 日)。
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 进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2、原 A 股股东的优先认购方式
原 A 股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753733”,配售简称为“仙鹤配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手(10 张,1,000 元),超出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
若原 A 股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申购量获配鹤 21 转债,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仙鹤配债”的可配余额。若原 A 股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认购无效。
原 A 股股东持有的“仙鹤股份”股票如果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手数,且必须依照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3、原 A 股股东的优先认购及缴款程序
(1)投资者应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核对其证券账户内“仙鹤配债”的可配余额。
(2)原 A 股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
金。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3)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
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4)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5)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四)原 A 股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
网上申购。原 A 股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
金。原 A 股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一)发行对象
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次鹤 21 转债的发行总额为 20.50 亿元。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申购时间
2021 年 11 月 17 日(T 日),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内,即 9:30-
11:30,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五)配售原则
上交所交易系统主机根据委托申购情况统计有效申购总量、申购户数,确定申购者及其可认购的鹤 21 转债数量。确定的方法为:
1、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按照其有效申购量认购鹤 21 转债。
2、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上交所交易系统主机自动按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