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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2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06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2-053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 21 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
              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 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已累计回购股份 10,98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184%,与上次披露
 股份数相比增加 10.87%,购买的最高价为 12.61 元/股、最低价为 9.42 元/股,
 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30,255,769.40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2、2020年 5月 21日至 2021年 5月 20日,公司回购股份 4,707,2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077%,回购最高价格 10.25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9.46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4,684.99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暂存放 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3274649)。截至 2022年 5月 5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为 15,694,2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1.0261%。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3 月 7 日,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含);回
 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8.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披露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
告书》(公告编号:2022-02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已累计回购股份9,90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回购的最高价为12.61元/股,最低价为11.35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19,920,750.40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 2022-034 号公告。

  2、2022 年 4 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0 股。

  3、截至 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已累计回购股份 10,98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184%,与上次披露
股份数相比增加 10.87%,购买的最高价为 12.61 元/股、最低价为 9.42 元/股,
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30,255,769.40 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4、2020 年 5 月 21 日至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回购股份 4,707,200 股,
回购最高价格 10.25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9.46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4,684.99 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暂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3274649),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 2021-075 号公告。

  截至 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为
15,694,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261%。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
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股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