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1-082
转债代码:113619 转债简称:世运转债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实施情况
2018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18 年 9 月 28 日至 2018 年 10 月 8 日(共计 11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监事会
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
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2018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018 年 12 月 12 日,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股股票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2019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
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2019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9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将对该部分股份于 2019 年 9 月 5 日完成注销。
2019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就本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事宜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涉及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019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2019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
的解锁条件均已满足,除 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外,其余 166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期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66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2,912,400 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409,671,200股的 0.71%。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预留部分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预留部分的解锁条件均已满足,18 名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8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共 231,100 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409,495,200 股的 0.056%。
2020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满足,除 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外,其余 162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期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62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2,117,700 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09,495,200 股的 0.52%。
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满足,15 名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5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261,430 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491%。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
1、回购原因与数量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的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3 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拟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完成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 0.6 元,每股转增 0.3 股。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回购数量由 30,000 股调整为 39,000 股。
2、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020 年 7 月 9 日,公司完成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每股派发现金
红利 0.5 元(含税),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完成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
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每股转增 0.3 股。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回购价格由 9.35 元/股调整为 6.35 元/股。
3、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如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 39,000 股,公司总股本将由 532,241,276 股变更为 532,202,276 股。预计股本变动结构如下所示: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053,440 -39,000 3,014,44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529,187,836 0 529,187,836
三、股份总数 532,241,276 -39,000 532,202,276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不影响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努力实现股东权益。
五、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经核查,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经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董事会同意由公司回购其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流程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股份。
2、因公司 2019 年及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
六、监事会对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存在离职的情形,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的条件,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意公司董事会对离职人员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七、律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