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95
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 20 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以电
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习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使公司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联监事刘习兵、汪和平、李玉燕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回避表决,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有利于保证《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顺利实施,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有利于建立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监事刘习兵、汪和平、李玉燕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回避表决,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