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1-071
债券代码:113603 债券简称:东缆转债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东缆转债”赎回暨摘牌的
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1年11月29日
赎回价格:100.092元/张(含当期利息)
赎回款发放日:2021年11月30日
赎回登记日收市前,“东缆转债”持有人可以选择在可转债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转股价格23.65元/股转为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东缆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公司按照债券面值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即100.092元/张全部强制赎回。赎回完成后,“东缆转债”将于2021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本次赎回价格可能与“东缆转债”当前市场价格存在差异,强制赎回可能导致投资损失。
若投资者持有的“东缆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及时关注公司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28日,连续30个交易日中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东缆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30.75元/股),根据《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东缆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东缆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东缆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东缆转债”全部赎回。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东缆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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