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228:景旺电子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2-067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 20 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鸿永泰”)持有公司无限售
流通股 293,731,122 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847,562,145 股的 34.6560%。
景鸿永泰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智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创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93,731,108 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847,562,145 股的 34.6560%。
景鸿永泰的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绍柏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38,405 股,占公司总股本 847,562,145 股的 0.0753%;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小芬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557,140 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847,562,145 股的 0.0657%。
景鸿永泰、智创投资及刘绍柏黄小芬夫妇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88,657,7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4530%。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景鸿永泰计划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475,6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智创投资计划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8,475,6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上述股东的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景鸿永泰及智创投资减持股份时,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
续 90 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配股、股权激励回购注
销、景 20 转债转股等股份变动导致总股本变动事项时,本次减持股份数量将相
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景鸿永泰 5%以上第一大股东 293,731,122 34.6560% IPO 前取得:293,731,122 股
智创投资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293,731,108 34.6560% IPO 前取得:293,731,108 股
注: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中,IPO 前取得的股份包含了上市后历年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
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景鸿永泰 293,731,122 34.6560%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智创投资 293,731,108 34.6560%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第一组 刘绍柏 638,405 0.0753%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黄小芬 557,140 0.0657%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合计 588,657,775 69.4530%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拟减
股东名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份来
减持方式 理价格 持原
称 (股) 持比例 持期间 源
区间 因
景 鸿 永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 2022/9/19 ~ 按 市 场 公司首次公开 资 金
泰 8,475,600 股 1.00% 2023/3/18 价格 发行前已取得 需求
不 超 过 : 的股份及上市
8,475,600 股 后以资本公积
大宗交易减持, 金转增股本方
式取得的股份
不 超 过 :
8,475,600 股
智 创 投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 2022/9/19 ~ 按 市 场 公司首次公开 资 金
资 8,475,600 股 1.00% 2023/3/18 价格 发行前已取得 需求
不 超 过 : 的股份及上市
8,475,600 股 后以资本公积
大宗交易减持, 金转增股本方
式取得的股份
不 超 过 :
8,475,600 股
注:1、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配股、股权激励回购注销、景
20 转债转股等股份变动导致总股本变动事项时,本次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区间为:2022 年 8 月 31 日至 2023 年 2 月 27 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景鸿永泰、智创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A股票 时分 别做出如下承诺:
自景旺电子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
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景旺电子股份,也不由景旺电子回购该部分股份;景旺电子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景旺电子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 盘价低 于发行价,
其持有景旺电子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锁定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其减
持股份不超过所持有景旺电子股份总数的 10%,24 个月内合计不超过 2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景旺电子上市后至减持期间,如有派 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减持景旺电子股份前 ,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其持有景旺电子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如果其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其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景旺电子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其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其持有的景旺电子股份自其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 6 个月 内不得减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择机
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景鸿永泰、智创投资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上述有关规定及承诺,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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