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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30: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2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81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预计在未来12个月内向控股股东朱斌先生借入资
      金,旨在必要时为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不存在重大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借款金额为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1亿元),借款年利率
      为8%。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朱斌先生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
      易金额为1628.09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5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朱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关联董事朱斌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其余6位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先生申请借款,额度合计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1亿元),借款年利率为8%。在借款额度范围内,公司可以随借随还,额度循环使用。本次借款公司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人:朱斌

  1. 基本情况

  朱斌,男,中国国籍,1968 年出生,硕士学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朱斌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 条规定,公司与朱斌先生构成关联关系。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公司向控股股东朱斌先生申请借入资金,旨在必要时为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公司拟按照以下主要条款与借款人协商确定借款合同:

  1. 借款金额:合计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1亿元),在借款额度内,公司可循环使用。

  2. 借款期限: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分批分期借款,每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

  3. 借款利率:年利率为8%,按照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4. 借款用途:日常周转运营使用。

  5. 借款的发放和偿还: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分批申请借款,循环

  6. 担保方式:无担保。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财务状况和业务发展需要,遵循自愿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具体借款年利率为8%,系参照上市公司融资的实际利息水平且不超过控股股东的实际融资成本,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的。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公司预计向控股股东朱斌先生借入资金,旨在必要时为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以支持公司发展,具有必要性,不存在重大风险。

  本次拟申请的借款无需提供担保,系公司控股股东朱斌先生对公司的全力支持,能够更好的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相比其他融资方式,本次借款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风险,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朱斌先生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金额为 1,628.09 万元。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朱斌先生的关联交易详情如下:

  1. 2021 年 7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购买房产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关联方朱斌先生、陈文先生购买其位于上海市沪闵路的 11 宗办公用途不动产作为公司商用办公场所,
交易价格为 46,085,200 元。公司已按原合同约定,于 7 月 15 日分别向朱斌先
生、陈文先生支付了对应转让总价款的 40%,其中向朱斌先生支付人民币15,238,720 元。剩余房款将在公司取得房产产证后 3 日内支付(详见公告编号:临 2021-045、2021-048)。目前相关房产转让事宜尚在办理中。

  2.公司与朱斌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上海市沪闵路房产作为公司办公场所,租金标准分别为 22,547 元/月、49,300 元/月、15,000 元/月,按季度支付。(详见公告编号:临 2019-056、2021-044)。

    七、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出
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在关联董事朱斌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其余 6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
决结果为: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周波女士、徐甘先生、钟
根元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已就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鉴于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需求,公司拟接受控股股东朱斌先生提供的借款,借款资金到位后将提高公司的资金流动性,更好地保障和推动本公司经营发展,该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3.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财务状况和业务需要达成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支持公司发展,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接受关联方借款事项。

  4.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化方式定价,合作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为本次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综上,保荐机构对全筑股份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