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0-102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转股代码:191541 转股简称:荣晟转股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托管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方: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华福证券-安益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每 14 个自然日开放一次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晟环
保”或“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2020 年 4 月 1 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分别
于 2020 年 6 月 9 日、2020 年 6 月 3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由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变更为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保持人民币 38,000 万元不变,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并
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
前提下,通过对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理财,获得一定的投资效
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能够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管理人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华福证券-安益
华福证券有限 集合资产管理
1 号集合资产管 5000 / /
责任公司 计划
理计划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每14个自然日 非保本浮动收
/ / / /
开放一次 益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2020 年 11 月 6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购买了华
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华福证券-安益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类别:固定收益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产品期限:每 14 个自然日开放一次
4、管理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产品风险等级:中低风险
7、存续期限:自成立之日起 10 年
8、运作方式:本集合计划采用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对该理财产品的认购总额为 10,000万元。为保证公司自有资金的流动性及收益率,公司将根据内部正常经营的资金计划对本产品进行及时赎回、追加认购。在股东大会授权期限内,且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对该理财产品的认购余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时,公司将不另行公告。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产品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 80%,包括如下:
1、银行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单、在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非银行金融机构债券、特种金融债)、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债券、次级债、企业债(含项目债)、公司债(包括面向公众公开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以及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型公募基金、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固定收益证券。
2、现金管理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不超过 7 天的债券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
3、特别投资:债券回购。
(三)风险控制分析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注册资本 是否为本次
管理人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 主营业务
(万元) 交易专设
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服务;证券投资
华福证券有 1988 年 6
黄金琳 330,000 基金托管;证券公司为 否
限责任公司 月 9 日
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
绍业务
本次委托理财管理方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查阅了受托方相关工商信息
及财务资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937,727,425.39 2,028,319,900.90
负债总额 474,689,995.71 450,571,449.12
净资产 1,463,037,429.68 1,577,748,451.78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9 月
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净额 425,819,191.27 171,220,070.69
(二)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78,658.59 万元,本次委托
理财支付金额为 5,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6.36%。公司不存在负
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也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其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2020 年 4 月 1 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